醫療園區BOT流標4次 苗縣:第5次招標公告有調整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1日電)苗栗縣衛生醫療健康園區BOT案歷經4次招標未果,縣議員宋國鼎今天質疑,縣府在中央未同意增設醫學中心現況下,拿不出有效對策吸引招商;縣府表示,第5次招標公告已有調整。
時代力量苗栗縣議員宋國鼎今天在議會總質詢表示,縣府運用國有財產署撥用20.6公頃醫療用地及財政部推動促參補助經費,辦理苗栗縣衛生醫療健康園區BOT招商案,已招標4次均流標,近日公告第5次招標,若7月28日仍無廠商有意願,用地恐將被收回。
宋國鼎指出,醫療園區BOT案中設計違約條款,要求進駐的醫院須在15年期限內完成醫學中心評鑑,否則違約罰款新台幣2億元。他質疑,目前中央針對苗栗縣所屬北區醫療網規範的醫學中心家數僅1家,也就是林口長庚醫院,在尚未增設醫學中心名額前,縣府這項招商案儼然是一場賭注。
宋國鼎表示,在中央限定醫學中心名額的規定鬆綁以前,縣府衛生局要何爭取廠商進駐意願,更何況招標暗中還訂出2億元的違約罰則,廠商可能因此卻步,若政策失敗,苗栗縣民仍無法獲得更好醫療品質。
縣府衛生局表示,苗栗縣現況醫療資源不足,缺乏兼具急、重症治療及特殊醫療(如癌症治療、照護)、教學等功能的醫學中心,觀光遊憩景點發生交通意外事故時,受傷民眾也無法立即得到高階醫療處理,亟需建立有系統整合之醫學中心。
衛生局指出,以各區醫療網人口數統計,平均每124萬人有1家醫學中心,而桃竹竹苗醫療區有377萬多人口,僅1家醫學中心,明顯不合理,已函請衛福部重新評估一級醫療區域北區醫學中心家數,積極爭取。
衛生局表示,為吸引廠商進駐投資,第5次招標公告取消開發權利金825萬元,另外訂立違約條款目的是為了督促廠商完成履約完成醫學中心的評鑑,在15年內,縣府會與廠商一起努力,至於2億元罰則,是經由專業財經顧問公司評估醫學中心跟區域醫院的營運成本差異計算得知。(編輯:張銘坤)109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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