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來臨 農糧署備妥82噸白米防宜花東受災斷糧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20日電)汛期來臨,農委會農糧署東區分署已備妥82公噸白米,供應東部宜花東3縣市防災需求,東區分署副分署長陳吉村今天說,因考量儲放環境,無法太多也不能儲放太久。
農糧署東區分署表示,為協助縣市政府在天然災害期間緊急供應糧食需要,依「國內糧食救助要點」,每年汛期前,地方政府可依實際需求向東區分署申請天然災害儲備食米,以備颱風、豪雨等天然災害發生時,即時提供災區民眾使用。
東區分署日前已完成供應宜、花、東地區34個鄉鎮市、計122處儲備點,合計82公噸白米的進儲工作;儲備地點分散各偏遠村里部落或對外道路易坍方、交通中斷處,以免居民在災害發生時斷糧。
農糧署東區分署副分署長陳吉村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採訪表示,各縣市儲備量宜蘭縣37公噸、花蓮縣19公噸、台東縣26公噸。各鄉鎮的需求量是由各鄉鎮評估後提報給縣政府轉報東區分署,因考量儲放環境,無法太多也不能儲放太久。
東區分署表示,重大災害期間若有糧食不足或緊急需求時,縣市政府也得以傳真方式向東區分署申請緊急救災食米,東區分署接獲申請後,會於24小時內完成備貨,並交由申請單位提領發放。
東區分署表示,天然災害儲備食米品質規格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二等白米標準,並採3公斤真空包裝,具輕巧、方便攜帶等特性,保存期限為12個月。
儲備食由鄉鎮公所等保管單位慎選陰涼乾燥、通風及安全地點存放,並定期檢視數量及品質,東區分署也會與地方政府保持密切聯繫,即時掌握各地儲備糧供需情形,必要時可依需求緊急加工,調撥食米供應災區。
東區分署表示,汛期結束後或食米屆保存期限前1個月,未用完的儲備糧可由縣市政府轉撥為社會救助糧,送給低收入家庭,兼具救災與扶弱功能。(編輯:洪學廣)109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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