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端午節食品抽驗 蝦米甲醛不符規定
2019/5/28 17:54(5/28 18:26 更新)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市28日電)新竹市衛生局針對應景食品稽查抽驗,今天公布抽驗結果。局長吳昭軍表示,抽驗31件食品,其中2件蝦米檢出甲醛,與規定不符,已移請販售來源廠商所在衛生局後續查辦。
吳昭軍今天受訪表示,適逢端午節相關應景食品多,玲瑯滿目,日前新竹市衛生局已展開端午節食品稽查,包含轄內傳統市場、食品製造業、食品販賣業、餐飲業等場所。抽驗項目有肉粽成品以及相關配料如菜脯、香菇、蝦米等共計31件。
吳昭軍說,這次抽驗31件應景食品,其中2件蝦米檢出甲醛,甲醛雖屬於非法食品添加物,但在水產品中有天然含量的甲醛,會隨水產品種類、新鮮度與加工方式不同等有所差異。驗出蝦米含有甲醛,已移請源頭產地衛生局釐清是否人為添加,或僅是環境背景值。
吳昭軍補充,甲醛是無色易溶的刺激性氣體,具保鮮防腐和漂白作用,但對人體健康有影響,且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屬非法食品添加物,禁止添加於食品中。
吳昭軍表示,民眾購買食材原料自製粽子,挑選蝦米、菜脯等乾貨食材,盡量選擇自然顏色勿過於鮮艷的色澤,發現有刺鼻異味的食材勿購買,若為粽子也勿長時間放置室溫下,以免變質。
吳昭軍呼籲,食品製造業者在製造食品時,使用各類食品添加物,應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正確使用食品添加物,避免過度添加。(編輯:張銘坤)10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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