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拉抬冬季旅遊 擬發觀光消費券
2017/10/30 21:28(10/30 21:44 更新)
(中央社澎湖縣30日電)東北季風吹起,澎湖觀光進入淡季,澎湖縣政府計畫從11月21日起至107年2月10日推出「觀光消費券」,非縣籍入境旅客入住合法飯店或民宿3天2夜、2天1夜,可領取1100元、500元消費券。
澎湖縣長陳光復今天表示,澎湖進入觀光淡季,除持續舉辦大型體育賽事活動外,適時推出冬季「觀光消費券」,讓澎湖觀光冬天不打烊。
澎湖縣政府旅遊處人員指出,將印製發行面額價值新台幣100元的觀光遊客消費券16萬4000張,今天經主管會報通過後送議會審議。
縣府指出,依照目前規劃,觀光消費券使用自11月21日起至107年2月10日止,非澎湖籍入境遊客在這個期間到澎湖旅遊,憑機票或船票、身分證或護照及澎湖本地合法飯店或合法民宿入住達2晚以上者,即可每人領取觀光遊客消費券1100元或500元。
民國103年7月23日復興航空班機在澎湖發生空難,曾重創澎湖觀光業,當時在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與澎湖縣政府、復興航空合作下,當年10月1日起發行「消費券」,給前往澎湖3天2夜以上旅遊的觀光客,每人500元的抵用券。10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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