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有害環境產業進駐 苗栗議員擬規範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日電)苗栗縣泓赫資源再生處理廠申請設廠案引發地方強烈反彈,縣議會13名藍綠議員今天連署提出「苗栗縣工業園區管理維護自治條例」草案,欲明確規範禁止對環境有害的產業進駐。
泓赫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計畫在苗栗縣銅鑼鄉中興工業區北區設置資源再生處理廠,因未來收受處理物包含化學、醫療等有害事業廢棄物,引發民眾恐慌,擔心焚化爐帶來高污染危害環境、農作生長,甚至產生致癌物,當地銅鑼鄉中平村發起自救會,並結合鄰近公館鄉、苗栗市鄉親發起萬人連署抵制。
針對泓赫設廠爭議,民進黨籍苗栗縣議員羅貴星提出「苗栗縣工業園區管理維護自治條例」草案,並尋求跨黨派支持,獲12名藍、綠議員連署,今天共同召開記者會說明草案內容,盼於8月底臨時會審議通過,透過實質規範,拒絕對環境有害的產業進駐苗栗縣。
羅貴星指出,儘管縣長徐耀昌對此案回應「依法辦理、嚴格把關」,但目前縣內自治法規並無任何法源依據可讓縣府約束進駐工業區廠商之產業項目,只能被動接受廠商申請,無法確實防堵,一旦日後產生污染,受害的將是無辜百姓與這片土地。
羅貴星說,草案內容除授權縣府規範縣內工業區不得進駐之產業,也納入公民參與空間,民眾對於未列入禁止項目之產業,也可以書面申請啟動評估程序後,送交議會審查,以符合民眾期待。
與會的縣議員劉順松指出,縣府對於私人開發的工業區缺乏相關自治條例加以明確規範,此次所提草案形同設一道防堵牆,是拒絕高度危害環境產業進入苗栗的正本清源之道;縣議員陳春暖則說,當初台塑六輕原本相中宜蘭設廠,在地方強烈反對下才轉往雲林,「正因為如此,宜蘭才能保有今天的好山好水。」
參與連署的國民黨籍議員禹耀東贊同提案討論,不過他也直言,部分條文內容恐「窒礙難行」。
禹耀東說,草案第6條明定工業園區內進駐產業項目「不得違反公序良俗、公共安全、環境保護、生態保育、衛生或工業區之劃設目的」,若以此立法意旨限縮進駐產業項目,「大概所有工業都必須離開苗栗」。
對於議員連署提案,苗栗縣政府表示尊重,會將條文呈報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徵詢意見,並協同縣府法制單位研析條文適法性。
縣府指出,縣內目前並無縣府開發之工業區,除竹南、銅鑼兩處科學園區均由經濟部開發外,其餘皆為私人早期向經濟部報編核准開發的工業區。此外,參考台中市的工業園區自治條例,是以市府自行開發的產業園區,且條文是針對公共設施維護費,並未涉及「不容許引進產業別」。10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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