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波寒流來襲 購禦寒衣注意標示
2017/2/8 10:07(2/8 10:43 更新)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8日電)入冬首波寒流將在9日南下,溫度驟降不可不備保暖衣物。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提醒消費者,購買保暖衣物,要注意標示,以免買到來路不明或品質不佳、洗燙變質的衣物。
為保障新北市民眾消費權益及安全,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抽查保暖衣物商品標示,發現近1成5不符合「商品標示法」規定,已立即要求業者改善,違者最高將罰鍰新台幣20萬元以下。
經發局表示,今年1月抽查品項為轄內各大賣場,及一般商號販售的保暖衣物,包含羽絨衣、毛衣、圍巾、手套、織襪等。
總計抽查237件,其中有34件標示不合格,比率為14.35%。不合格商品又以毛衣及圍巾最多,違反項目為未完整標示商品製造(進口)商資訊,包含名稱、電話及住址、洗燙處理方式及纖維成分;其次為未完整標示原產地、尺寸或尺碼等事項。
市政府經發局長施威全表示,標示不清的保暖衣物,資訊不明,容易讓民眾買到來路不明或品質不佳的商品,消費者購買時應多留意是否有原產地、成分,及洗滌說明等標示,避免產生穿著不適或洗燙變質等問題。
經發局表示,聰明的消費者,選購商品時,不僅精打細算比較價格,也務必注意商品是否有詳細、正確的標示,選購標示清楚的商品,才能讓自己買的安心、用的放心,保障自身消費權益。
針對標示不合格商品,市府經發局將會依「商品標示法」要求生產、製造或進口商限期改善,經催辦或複查仍未改善者,將罰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106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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