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反對蘭嶼低階核廢料運核一核二廠
2016/12/30 11:42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30日電)新北市政府今天表示,台電應正視蘭嶼低階核廢料遷出的問題,但解決問題的根本,仍應儘速確認中期貯存或最終處置場址,反對蘭嶼低階核廢料運回核一核二廠。
市府表示,蘭嶼鄉長夏曼.迦拉牧於日前稱台電承諾遷移核廢料,卻一再食言,他們將終止台電核廢料貯存地租賃契約,並要求儘速遷移蘭嶼核廢料。市府要求台電重視蘭嶼鄉親意見及正視低階核廢料遷出議題。
市府表示,台電公司須儘速依相關規定積極協調,並善盡良好管理責任,避免對當地環境造成影響,方能徹底解決台灣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理問題。
市府表示,由於原能會所提蘭嶼貯存場遷場實施計畫中,包括運回核電廠內貯存等解決方案,但新北市核能安全監督委員就曾開會反對將蘭嶼低階核廢料的風險轉移到天然災害更多、人口更加密集的新北市,全體市民都堅決反對且無法接受。
副市長侯友宜表示,絕不接受蘭嶼的低階核廢料運回核一、二廠,另有關使用過核燃料棒等高階核廢料貯存場所,新北市政府也要求台電公司儘速確定集中式中期貯存或最終處置場址,「沒有辦法處理核廢料,就沒有資格使用核電」。10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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