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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女性騷擾 遠雄:加強宣導教育訓練

2016/10/31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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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31日電)遠雄流通事業公司今天表示,對於女員工遭女同事性騷擾,不當肢體碰觸,甚至跟蹤回家,公司遭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依照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裁罰新台幣20萬,公司尊重裁定。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天公佈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事業名單,這是勞工局受理的首宗「同性別」職場性騷擾成立案。

遠雄流通事業女員工遭女同事性騷擾,除不當肢體碰觸,甚至跟蹤女同事回家、愛慕者還透過紙條、電話、簡訊、郵件與通訊軟體,表達愛意。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認為,遠雄公司未積極處置,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裁罰新台幣20萬。

遠雄流通事業今天下午表示,對於本案的調查,不是收到新北市府社會局函文才進行,遠雄人事單位在收到當事人申訴,即展開調查。

遠雄說,因本案雙方當事人屬舊識,內部調查更審慎嚴謹。基於保護雙方隱私,遠雄尊重勞工局的裁定,也已經加強公司內部法令宣導與教育訓練。

市府勞工局今天發佈新聞表示,在後續受理就業歧視申訴時,經過調查,認為遠雄流通公司於知悉性騷擾事件後,僅採取釐清事件真相,對糾正性騷擾行為,及維護申請人安全、友善工作場所,都無助益,有違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規定意旨。

勞工局今天表示,遠雄流通僱用勞工人數逾30人,不但未依法制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且未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對性騷擾事件未積極處理,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各遭裁罰新台幣10萬元。10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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