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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縣強調依法審理台化案 不涉徵地

2016/10/10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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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彰化縣10日電)彰化縣政府今天強調,台化公司彰化廠汽電共生鍋爐審核案,係依法把關空氣品質,審理操作許可,與都市計畫土地徵收無關。

彰化縣政府今天嚴正澄清天下雜誌網站6日刊出的「看懂台化關廠背後的徵地爭議」報導,並強調台化關廠爭議無涉及徵地問題。

彰化縣政府表示,環保局把關空氣品質及縣民健康,依環保法令審理燃煤操作許可,報導與事實不符,因此澄清盼勿誤導民眾,更避免台化員工與縣府對立。

彰化縣府指出,核發許可證在法律層面與台化產生見解爭議,將依行政救濟程序處理。對於台化土地使用計畫,則另依都市計畫及相關法令程序辦理,空氣污染與土地問題無關聯。

縣府建設處表示,行政院民國78年規定,都市計畫擴大、新訂或農業區、保護區變更為建築用地,一律採區段徵收方式開發,法令至今未改,因此擴大彰化東區都市計畫也不例外,但縣府為符合民意,今年7月辦理2場爭取市地重劃說明會,經縣民意見,向中央爭取採用市地重劃方式辦理。

建設處表示,台化公司彰化廠區屬擴大彰化市都市計畫一部分,考量非屬農地且該工業區已開闢完成,土地及產權都完整屬台化單獨所有,因此並無納入開發範圍(區段徵收或市地重劃),廠區土地未來使用規劃,縣府102年5月與台化協商,並提送內政部都委會審議,至今未更動、未審議。

建設處表示,未來是否調整規劃為商業區或其他分區,仍需與台化協商,後續將與台化研商轉型方向,廠區依法回饋的公共設施用地開闢完成後,提供彰化縣民使用,全案仍會經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10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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