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化要求展延 彰縣:應提具體改善措施
2016/9/7 18:30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7日電)彰化縣政府今天發出聲明稿指出,針對台化公司要求展延3座汽電共生鍋爐操作許可證,縣府要求台化提出具體污染改善措施。
縣府指出,台化應依照改善措施及承諾事項確實操作,降低空氣污染排放。
針對台化彰化廠3座汽電共生鍋爐操作許可證及生煤使用許可證將在28日到期,經濟部昨天和環保署共同召開「台化公司汽電共生設備申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展延釐清會議」,會後經濟部強調,是否展延將交由彰化縣政府決定。
而彰化縣政府也在今天下午發出新聞稿回應指出,為了維護空氣品質,彰化縣環保局要求台化應提出具體污染改善措施,並依照改善措施及承諾事項確實操作,以降低空氣污染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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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指出,台化公司3座汽電共生鍋爐,生煤成分應符合環境影響說明書的承諾值,同時依照「彰化縣鍋爐蒸氣產生程序許可證審查原則」規定,提出空氣污染改善措施,改善方式應符合固定污染源最佳可行性控制技術,以減少製程產生之空氣污染物。
縣府要求,台化也應該配合在空氣品質不良時啟動污染源降載,降低對空氣品質的影響。至於所提出的污染改善措施,應明確量化減量目標及訂定合理改善期程。105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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