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停徵污水費 高市水利局斥謠言
2016/1/12 15:48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12日電)高雄市9月起開徵污水使用費,近來受到候選人文宣散播停徵訊息所困擾,市府水利局今天重申開徵依法有據,籲民眾勿信謠言。
高雄市開徵污水使用費於這次選舉成了選舉議題,還當作文宣品發送指市府拿人民當提款機,質疑接管率未達50%就逕開徵污水使用費,法源不足,應該停徵,促市府重新提出收費自治條例送審後再開徵污水使用費。
受到國民黨強打文宣的影響,水利局頻接獲民眾詢問停徵使用費電話。
水利局說,徵收使用費依據中央的下水道法,並且在「高雄市污水下水道使用管理自治條例」第22條明定「接用污水下水道之用戶,應繳納污水下水道使用費;使用費的計費方式及徵收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水利局說,徵收辦法經內政部核定,101年6月12日市議會同意備查,程序合法。
水利局駁斥不實文宣誤導,請民眾勿信,也盼候選人不要再散播不實訊息。105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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