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違建 金門縣雙管重罰
2015/3/4 19:46
(中央社記者黃慧敏金門縣4日電)金門縣政府今天表示,為有效遏止地區違章建築的亂象,將從源頭管理,除對違建者即報即拆送辦外,並對承建違建的廠商開罰。
縣府表示,金門地區違建以鐵皮屋居多,而且有增加趨勢;有鑑於鐵皮屋若發生火災,造成人員重大傷亡縣府將列為優先處理目標。
建設處指出,依建築法條規定,鐵皮屋是建築物,承造人必需為依法登記開業的營造廠商,否則就觸犯建築法,除勒令停止業務,並處以6000元到3萬元;不遵從而繼續營業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
縣府進一步表示,未經許可或經撤銷、廢止許可而經營營造業業務者,除勒令停業,並可依營造業法規定處100萬元到1000萬元罰鍰;不遵從而繼續營業者,得連續處罰。
縣府說,非屬依法登記開業的營造廠商,如一般鐵工廠最好不要承攬違建,否則將最高處予1000萬元罰鍰,不繳交者,將移請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對依法登記開業的營造廠商,若承攬合法建築後繼續協助起造人進行非法的二次施工或承攬違章建築,將依營造業法警告或施以3個月到1年停業處分。
縣府建設處指出,違建不得申請建物登記,未來交易出售因無移轉登記標的,難具一定價值,更可能面臨被拆除的法律責任;呼籲起造建築物應依法申請建築,依法令規定用途使用。對於既存列管的違章建築,縣府說,將依「金門縣政府執行違章建築強制拆除優先順序排序原則」拆除。10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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