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車撞死泰籍移工卻不起訴 立委質疑苗檢制度性吃案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管瑞平台北17日電)民眾黨立委林國成今天指出,112年1名泰國移工在苗栗遭3車連撞身亡,其中1人酒駕、1人無照,最後卻都不起訴,質疑苗檢制度性吃案。泰辦處表示,盼移工能得到台灣法律保護與公平對待,別再縱放犯罪。
苗栗地檢署今天表示,案經詳盡調查,移工夜間闖紅燈為肇事主因,檢察官就現有證據資料偵結。
林國成舉行記者會指出,民國112年7月2日夜間,1名泰籍移工在苗栗竹南騎自行車,竟連遭3輛車撞輾致死,第1輛車駕駛陳男經測為酒駕,第3輛車駕駛蔡女更是無照駕駛且肇事逃逸。經調閱相關文件後,發現苗栗地檢署早在112年11月將3名駕駛都以「不起訴」偵結,再議也以「無告訴代理人」為由駁回。
林國成說明,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在案發後及檢警偵查期間,都未接獲政府依涉外事件通常程序通報,導致境外遺屬求助無門,形成「制度性吃案」的程序瑕疵。林國成指出,苗栗地檢署檢察官違失,包括鑑定證據移送不全,影證檔案計8項,實際卻只移送4項。
林國成表示,鑑定意見作成程序簡陋、未仔細分析;不起訴書切割犯罪事實、稀釋被告罪責。
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勞工處副處長蔡雅芳說明,希望來台工作的泰國移工,能得到台灣法律保護與公平對待。也希望日後泰籍移工發生任何重大人身侵害、甚至不幸死亡事件,台灣官方能通知泰辦處以協助被害移工或遺屬給予法律權益的維護,不要再發生因為沒有告訴代理人、刑事案件不起訴,縱放犯罪的事情。
蔡雅芳表示,希望以後台灣官方文件不要再使用不雅或不當的字眼,形容被害人受害的經過,因為泰辦處無法逐字轉譯給遺屬知道,也會傷害遺屬對台灣的情感。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副署長黃齡玉解釋,移工來台享有相關法律保障,事發後應檢視制度是否有缺漏不足之處,移工在台發生任何意外,希望地方政府、仲介第一時間應有通報責任,顯然制度卻未被落實,有待改進。
黃齡玉提到,林國成有提案修正就業服務法,將「加強外勞人身侵害案件業務聯繫處理原則暨流程圖」提升到法律位階,勞發署也認同並會通盤研修就服法;修法前會行文給地方政府,提醒第一線執法人員、仲介公司若遇到類似案件,應主動通知泰辦處。
法務部專門委員李貞慧強調,這案子是由苗栗地檢署偵辦已不起訴確定,11月19日曾召開相關會議,法務部已將告訴狀、陳訴都送給台中高分檢,審酌過後並交給苗栗地檢署,針對是否有疏失,會再分案詳細調查。(編輯:張若瑤)11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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