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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明確告知中國勿在520前後挑釁 將仔細留意北京舉動

2024/5/2 08:06(5/9 09:5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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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當選人賴清德(前左2)出席「健康台灣全國論壇」向與會人員揮手致意。中央社記者徐肇昌攝 11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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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鍾佑貞華盛頓1日專電)有別於美國國務院日前避免點名中國,只要求「所有國家」勿在總統當選人賴清德就職前挑釁,亞太助卿康達今天表示,國務卿布林肯訪中期間,已經明確要求北京勿在5月20日前後藉機加劇台海緊張,美方將仔細關注中國一舉一動。

520就職典禮進入倒數,今年也正逢台灣關係法立法45週年,眾議院外交委員會印太小組今天就「1979年到2024年:評估台灣關係法及美台關係未來」,召開聽證會,康達(Daniel Kritenbrink)出席。

康達回應民主黨眾議員貝拉(Ami Bera)對中國近期動向觀察時說,美方政策路線一向非常明確,盼各方都能在今後一段時間內保持克制及審慎態度。布林肯(Antony Blinken)近日訪北京期間,立場也是如此。

「我們已清楚向北京的朋友表明,在5月20日就職典禮前,他們不應利用這段時期採取行動,加劇緊張局勢並破壞和平穩定。當然,在就職典禮後也不該採取行動。我可以說,我們正仔細關注這點,並將持續這麼做」。

康達同意議員「中國改變現狀」評論,表示賴清德在選後的發言「是非常負責任的」,明確表達美台對台海和平穩定的共同承諾。美國及台灣政府致力維持現狀,而中國正採取破壞長期和平穩定作為,美國才有所回應。

近一個半小時聽證會,康達的回答不脫離國務院框架,面對眾議員巴爾(Andy Barr)及康諾里(Gerry Connolly)直球追問國務院是否對台採用戰略模糊政策,與總統拜登「出兵保台」立場不一,康達說「我們通常不用戰略模糊這詞」,並重申反對任何一方單方面改變現狀,盼兩岸分歧通過和平方式解決等一貫立場。

美中關係在美國前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後期惡化,加上共軍頻繁擾台,升高台海安全風險,要求美國政府停止對中國攻台抱持模棱兩可回應,改走「戰略清晰」路線的呼聲漸強。

拜登上任後數度發言打破戰略模糊,明確表態台灣若遭到中國攻擊將提供防衛。白宮、國務院及國防部隨後一一對外說明美國基於台灣關係法

台灣關係法小百科

Q:它是怎麼來的?

A:1978年12月美國卡特政府宣布將於1979年元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中斷與中華民國(當今的台灣)最早於1913年建立的外交關係。中華民國在美國國會的眾多支持者為了維繫與台灣的各種非官方關係,推動台灣關係法(The Taiwan Relations Act)的立法,4月10日經卡特總統簽署後,追溯自1979年1月1日生效。

Q:它的性質是什麼?

A:台灣關係法是美國的國內法,共18個條文,中文版約4600字。美國國內有人主張,因為它是法律,位階高於華府與北京的3個聯合公報(1972年上海公報、1979年建交公報與1982年的八一七公報)。中方則主張3個聯合公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外交文件。

Q:它對台灣的重要性是什麼?

A:台灣關係法與美中雙方簽訂的3個聯合公報常被稱為「1法3公報」,它們共同形成美國對台海兩岸政策的主要架構。

除了授權行政部門「繼續維持美國人民與在台灣人民間之商業、文化及其他關係,以促進美國外交政策,並為其他目的」,台灣關係法開宗明義點出此法是要「協助維持西太平洋的和平、安全與穩定」。

台灣關係法最能體現美國對台灣安全承諾的部分,是它的第2條B款指出:西太平洋地區的和平及安定符合美國的政治、安全及經濟利益,而且是國際關切的事務;美國決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之舉,是以台灣的前途將以和平方式決定的期望為基礎;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決定台灣的前途之舉 — 包括使用經濟抵制及禁運手段在內,將被視為對西太平洋地區和平及安定的威脅,而為美國所嚴重關切;提供防禦性武器給台灣人民;維持美國的能力,以抵抗任何訴諸武力或使用其他形式的高壓手段,而危及台灣人民安全及社會經濟制度的行動。

美國對台軍售以及美台之間在國防台灣方面的合作,都是根據以上條文。

Q:台灣關係法有無補強措施?

A:有。美國雷根政府在與中國簽署八一七公報的同時,私下向台灣提出「6項保證」,主要是抵消八一七公報有關美國對台軍售應逐年遞減的條文。2016年,美國國會參、眾兩院分別通過共同決議案,小幅調整對台6項保證的內容,並形諸國會文書,但這兩項共同決議案僅表達國會立場,並無法律約束力:

  • 美國不贊成對台軍售設定期限
  • 美國不認為可在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扮演調停角色
  • 美國不會施加壓力要求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談判
  • 美國對台灣主權的長期立場沒有改變
  • 美國並無計劃修改台灣關係法
  • 八一七公報的內容不表示美國在對台軍售之前會徵詢北京意見

此外,美國國會有部分友台議員認為,台灣關係法對於台灣一旦遭到中國軍事侵略,美國應如何因應的規範不夠明確(所謂的戰略模糊),因此在2000年提出台灣安全加強法,但並未通過。

2018年3月,川普總統將台灣旅行法(The Taiwan Travel Act)簽署生效,代表台美官員互訪的層級可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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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中三公報

美中三公報小百科

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79年建交,1970年代先後簽署上海公報、建交公報與八一七公報,統稱「美中三公報」。

  • 上海公報

1972年在上海簽署,當時美國總統尼克森訪問中國,會見時任中共領導人毛澤東,公報內容提到「美方認知海峽兩岸的中國人都認為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對這一立場不提出異議。」

  • 中美建交公報

1979年1月1生效,美國與中國大陸建交,同一時間與中華民國斷交。公報內容包括,美國首次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美國認知中國(人)立場,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 八一七公報

由美國總統雷根1982年與中國時任國務院總理趙紫陽簽訂,目的是「聯中抗俄」。公報中提及美國對台灣軍售承諾,包括向台灣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數量上不超過美中建交後近幾年供應的水準、準備逐步減少對台灣的武器出售、並同意經過一段時間最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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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六項保證的「一中政策」不變。美台防務關係以台灣關係法為指引,協助台灣維持自我防衛能力。

康達今天再次強調美國對自家一中政策的承諾,指這項政策維繫台海和平與穩定,經得起時間考驗。

「改變過去45年來讓我們受益良多的框架和作法並不明智,我認為這也會削弱其他國家與我們合作的能力及意願」。

對台軍售延宕方面,康達說,目前最大障礙是美國國防工業所面臨的挑戰,國務院及國防部努力加快流程,2天內通過95%外國軍事銷售(FMS)案。美國也與台灣一同因應中國威脅,透過提供武器及與台灣民間和軍事部門合作,建構台灣社會防禦及韌性。(編輯:張芷瑄)113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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