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台南正副議長選舉涉賄案10被告均無罪 南院:舉證不足

2024/4/29 17:11(7/3 19:01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涉賄案經過1年多時間審理,法官認為檢察官所舉事證不足,且證人證詞反覆,讓議長邱莉莉(左)、副議長林志展(右)等10名被告全部無罪。(中央社檔案照片)
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涉賄案經過1年多時間審理,法官認為檢察官所舉事證不足,且證人證詞反覆,讓議長邱莉莉(左)、副議長林志展(右)等10名被告全部無罪。(中央社檔案照片)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29日電)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涉賄案經過1年多時間審理,台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宣判,法官認為檢察官所舉事證不足,且證人證詞反覆,議長邱莉莉等10名被告全部無罪,全案得上訴。

台南地檢署於去年3月2日宣布偵結起訴10人,分別為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市議員黃麗招、李文俊、李鎮國及妻子高玫仙、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台南市無黨團結聯盟顧問楊志強、台南市政府地政局約用人員黃怡萍。

台南地檢署認為,邱莉莉、郭再欽、林志展、楊志強涉嫌行賄台南市議員方一峰;邱莉莉、郭再欽、林志展、黃麗招、李文俊及黃怡萍涉嫌行賄李鎮國及高玫仙;李鎮國及高玫仙另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0條第2項,期約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許為一定之行使罪嫌。

另外,邱莉莉、郭再欽、林志展、林士傑恐嚇方一峰,涉犯刑法第142條第2項、第1項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方法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法定政治上選舉未遂罪嫌。

台南地方法院刑一庭庭長莊政達下午接受媒體聯訪表示,依邱莉莉、林志展、郭再欽等人通話內容,僅可知邱莉莉與郭再欽閒聊,展現將來參選決心、郭再欽與林志展討論相關情資傳言、邱莉莉提醒林志展勿向媒體透露民國配政黨可能性等,依檢察官所舉事證,不足證明有賄選及恐嚇謀議。

莊政達表示,關於行賄方一峰部分,郭再欽與楊志強通話內容未曾具體提及要對哪些市議員、以何種方式行賄,顯見郭再欽言語所指為選舉期間閒聊、探詢選情消遣場面話,且證人方一峰證詞反覆、矛盾,無法僅依證人具瑕疵證詞作為有罪依據。

莊政達指出,關於行賄李鎮國、高玫仙部分,李鎮國已於111年12月20日確定支持李文俊與邱莉莉合作搭配競選,非如起訴書所指因所謂「A保證」、「B折扣」、「C經費」及「D薪資給予」等欠缺具體明確事項而影響投票意向,難認此部分有對價關係。

莊政達說,關於妨害方一峰部分,方一峰證述前後矛盾,在台南地院證述指聽聞林士傑話語後並未心生恐懼,檢方舉證亦無積極客觀證據,證明邱莉莉等人有何犯意聯絡,不能僅憑方一峰單一指述,而為不利認定。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聖表示,南檢將於收到判決書後,研議提起上訴。(編輯:郭諭儒)1130429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台南正副議長選舉涉賄案無罪 邱莉莉:沉冤昭雪
172.30.14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