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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收購郭台銘選總統連署書 桃園男子判刑1年2月

2024/4/25 15:28(7/3 17:1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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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趙姓男子與蕭姓女子涉嫌為要選總統的鴻海創辦人郭台銘買連署書,桃園地方法院25日判趙男1年2月。圖為郭台銘新北市新店連署站,非涉案連署站。(中央社檔案照片)
桃園市趙姓男子與蕭姓女子涉嫌為要選總統的鴻海創辦人郭台銘買連署書,桃園地方法院25日判趙男1年2月。圖為郭台銘新北市新店連署站,非涉案連署站。(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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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25日電)桃園市趙姓男子與蕭姓女子涉嫌為要選總統的鴻海創辦人郭台銘買連署書。桃園地方法院今天判趙男有期徒刑1年2月,緩刑3年,可上訴。

桃園地檢署起訴書指出,趙男、蕭女在前民進黨桃園縣黨部黃姓評議委員與郭台銘陣營聯繫連署及資金調度下,替郭台銘購買連署書。

桃園地方法院今天上午宣判,判決書指出,全案由蕭女提供趙男空白連署書,並交付趙男新台幣5萬元現金,指示趙男以發放每名連署人200元方式讓連署人為郭台銘連署;趙男後續分別以相同價格,向林姓、張姓、李姓、劉姓友人取得已簽署完成的連署書。

判決書指出,警方共扣得297份已完成連署的連署書,受賄人繳回賄款5萬9400元;審理時趙男坦承不諱,考量其有悔意,依共同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併科罰金120萬元,緩刑3年。

判決書指出,趙男在緩刑期間需保護管束,並應向公庫支付20萬元、接受法治教育3場次,褫奪公權2年。扣案賄款5萬9400元及行動電話均沒收,可上訴。

蕭女涉案部分,仍在法院審理中。(編輯:李錫璋)11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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