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團指癌症商保落後10年 盼非住院理賠原則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4日電)癌症治療因醫療科技進步,許多治療不再需要住院,可在門診完成,病友團體指出,癌症商保已落後10年,呼籲金管會盡快提出非住院理賠原則,盼保險公司從寬認定高度替代性醫療。
健保總額資源有限,高價新藥難以收入健保,病患選擇新藥需自掏腰包成常態,癌友只能仰賴個人儲蓄或商業保險支持,但多數商業保單規定癌症治療住院才理賠。據癌症希望基金會提供癌友保險諮詢服務,癌症病患在申請商業保險理賠卡關的原因,最大宗就是住院才能理賠,占47%。
癌症希望基金會副執行長嚴必文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現在需解決的燃眉之急是住院才理賠爭議,民眾在20多歲購買醫療保險,多數到40、50歲才使用,保單內容與當時的醫療科技相比,一定會有落後現象。以化療為例,過去副作用大多需住院觀察,但如今化療副作用已變輕,甚至能在家服用。
除了化療,標靶治療也出現類似狀況。以肺癌4期的C先生為例,他有1筆給付及實支實付,原先接受注射型標靶治療,需住院觀察,自然可請領理賠,但治療幾次,因狀況穩定,醫生認為不需留院觀察,門診注射療效等同住院注射,只願意開門診注射標靶,C先生最後只能依靠1筆給付且戰且走。
嚴必文指出,金管會早在民國99年就察覺類似狀況,希望保險公司「從寬認定高度替代性醫療」,呼籲主管單位加速與保險公司研議可行解套方案。不論是門診或住院標靶治療,都是執行標靶治療,可設計住院與否理賠金額換算方式,提供非住院治療理賠原則,而非兩手一攤,拒絕非住院治療理賠。
台灣癌症基金會透過文字回應,強調不能讓癌友因病而貧,因貧而失去治療機會,除了商保補位健保之外,回歸根本則是政府一定要正視癌症藥品的給付速度及涵蓋率,樂見健保署近期提出成立新台幣百億元規模的「癌藥基金」,以暫時性支付概念讓病友能提早使用癌症新藥。(編輯:張雅淨)112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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