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改滿5年檢討 考試與行政院建議繼續維持改革措施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8日電)年金改革措施實施屆滿5年,考試院與行政院今年依法建立年金制度監控機制,確認6面向監測指標,並在4月進行首次定期檢討,建議現行軍公教年金改革措施繼續維持,之後每5年定期檢討。
年金改革措施自民國107年7月1日起實施以來,已屆滿5年。根據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92條規定,「本法公布施行後,考試院應會同行政院建立年金制度監控機制,5年內檢討制度設計與財務永續發展,之後定期檢討」。
考試院與行政院今天共同發布新聞稿指出,考試院銓敘部4月10日邀集國防部、教育部及有關機關召開會議進行軍公教改革首次檢討,共同研商軍公教人員年金制度監控機制的建立,並確立年金制度設計與財務永續發展定期檢討的時程及方式,也完成後續行政程序。
年金制度監控機制未來將以6面向作為監測指標,包含退撫基金財務定期精算結果、年金永續指數及永續指標燈號、退撫基金收支情形及營運績效、退休(職、伍)人員調降所得節省退撫經費挹注退撫基金情形、軍公教人員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調整情形,以及配合112年初任公務(教育)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制度實施,政府編列預算的撥補情形。
關於首次檢討內容,考試院與行政院指出,考量軍職人員退撫基金支出金額仍逐年攀升,以及今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改適用個人專戶制退撫制度,現行退撫基金財務仍須另由政府編列預算撥補,同時也必須審慎關注評估現行教育人員退撫基金財務,在一個世代30年內的財務風險,因此建議現行年金改革措施繼續維持。
考試院與行政院表示,未來將透過持續觀測上述監測指標,據以評估退撫基金財務的永續性,並以一個世代為30年的基期,確保退撫基金財務穩健,每5年進行定期檢討。(編輯:林淑媛)11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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