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性犯罪追訴權時效 蔡清祥:蒐集研究各國情況
(中央社記者林敬殷台北18日電)兒少性犯罪追訴權時效應比照其他國家沒有時限,法務部長蔡清祥今天表示,追訴權時效是為了法的安定性,兒少部分可以討論,但時效的問題是要整體考量,會蒐集各國狀況進行綜合研究。
立法院臨時會今天邀請行政院長陳建仁率同相關部會首長就「性騷擾防治相關事宜」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民進黨立委陳培瑜重申過去的主張,政院版應納入第三方外部獨立的機構,與內部申訴制度「雙軌並行」。
陳建仁表示,這次修法過程,強化內軌的申訴制度,也建立外軌的申訴制度,以雙軌制度並陳來做。在外軌的制度部分,最高負責人若為行為人,被害人可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訴,而因地方主管機關人力有限,主要是以內軌申訴為主,如果必要時,會有外軌申訴制度。
勞動部長許銘春說,內部曾就第三軌制度單獨建立,提出兩個問題,一是考量雇主在職場防治義務不能脫免,不能因此而怠忽;另一個考量是,地方政府勞動行政機關的量能,會因此整個癱瘓,反而讓被害人權益無法獲得及時伸張。
許銘春表示,後來採取折衷,最高負責人若為加害者,直接由地方政府勞政主管機關處理。她說,以往被害人不服內部調查結果,現在可以直接拉出來由地方政府勞政機關處理,是有一個平衡的考量,讓內部的防治義務可以落實。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表示,目前遭受性侵害的被害人若要申訴,必須過五關斬六將,他接獲不少案例都有此狀況,先去找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再通報家防中心,然後去警察局報案,再送法律扶助中心,或又回到犯保,他建議應設立單一窗口,把整個資源整合進來,而非層層轉介。
陳建仁指出,有關性侵害被害人強化部分,確實值得討論,現在加強113專線的接案能力,也有很好的轉介過程,人力要充足,要盡到保密責任,未來專線將往邱顯智建議的方向,提供更完整的協助。
邱顯智也提到,性別工作平等法調查部分,勞動部說只針對一定規模公司要求納入外部委員,但台灣大多是中小企業,小公司發生性騷擾、性侵害狀況,更需要協助。
許銘春表示,台灣10人以下的公司占了79%,若在公司設委員會恐怕有困難,未來在相關子法會有進一步設計,將會有專業和有性別意識委員參與調查,一定會接住被害人。此外,邱顯智也表示,現行兒少犯罪的追訴權時效不合理,加拿大、荷蘭都沒有時效。
蔡清祥表示,追訴權時效是為了法的安定性,若追訴或通緝就停止執行,目前沒有針對個別犯罪停止時效,兒少性犯罪部分如果要考量,大家可以討論,但時效的問題是要整體,會再來把各國情況做綜合研究。(編輯:張若瑤)11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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