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府通過護海公投審查 中選會:明顯違規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31日電)中選會今天表示,基隆市政府通過「基隆護海公投」審查,這明顯違反基隆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的規定,因為此提案非屬地方自治事項,必要時應該要指導提案領銜人轉提全國性公民投票案。
台電規劃將協和電廠4部燃油機組改為2部燃氣機組,並研擬在外木山海岸填海造地,建設外稱為「四接」的天然氣接收站,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發起「基隆護海公投」;雖然內政部指這非屬地方自治事項,但基隆市府3月初發文通知基隆護海公投領銜人王醒之補正提案主文及理由,再送審查,今天宣布通過審查。
中選會透過新聞稿指出,基隆市府先前依公民投票法第26條第3項規定,報請行政院認定王醒之所提的「基隆護海公投」是否屬地方自治事項,行政院依法委任內政部會商相關機關研處後,內政部已於去年12月16日函復基隆市府,該提案非屬地方自治事項,依法自不得經由再次補正而為地方性公投案。
中選會指出,依據基隆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第8條第3項規定,此案已經行政院認定非屬地方自治事項者,基隆市府即應依法在原定期限內予以駁回,必要時得指導提案領銜人轉提全國性公民投票案,但基隆市府今天卻認定「基隆護海公投」合於規定,明顯違反基隆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規定。
中選會說明,近年類似的公投提案如民國102年「你是否同意新北市台電公司核能四廠進行裝填核燃料棒試運轉?」及109年「您是否同意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遷離桃園大潭藻礁海岸及海域?」,前者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2年訴字第1694號判決認定非屬地方自治事項確定,後者則係逕行提案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並成案。
中選會表示,若「基隆護海公投」轉以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方式提出,仍可望符合現行法制及相關規定,相信基隆市長謝國樑與市府基層公務人員也都樂見其成。
此外,中選會也說,地方性公投提案是否合於規定,應依憲法、法律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行政機關與全體公務員皆須依法行政,同時公務員也有恪遵法令的必要,依公務員服務法、地方制度法與公民投票法等相關規定辦理所掌全國性或地方性公投案。(編輯:林興盟)11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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