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外洩事件頻傳 政院:研議是否成立獨立監督機制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9日電)近日華航、iRent紛紛傳出個資外洩事件,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今天說,行政院長陳建仁認為憲法法庭對個資保護已有宣判、國家人權行動計畫裡也有相關提及,指示政委研議未來是否要成立獨立監督機制。
近日個資外洩事件頻傳,包含華航、和泰集團旗下和雲行動服務共享汽機車品牌iRent、格上租車等都引發關注;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這週也召集跨部會會議進行相關討論。
陳宗彥今天主持政院會後記者會時指出,鄭文燦召集政委以及相關部會討論後,要求提出短中長期作為,包括第一,維持「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行政機關落實個人資料保護執行聯繫會議」的雙管會議機制,但資安會報會視情況,將個資保護議題納入討論。
其次,會中也提出資安保護的短期強化方案,後續將提報到聯繫會議討論,未來國發會將依新機制制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落實個資保護聯繫的作業要點,在適當情況時適用,例如外洩案已涉及刑事案件,主管機關進行行政檢查時就可洽刑事局、調查局協助;各部會也須配合修正安全維護計畫。
陳宗彥表示,目前已要求如果發生重大矚目事件,訂有安維辦法的機關等應該要立即通報,並且要讓個資的行政檢查小組偕同數位部、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於3日內進行行政檢查、10日內完成檢查報告,2週內提報到由政委主持的資安會議報告。
陳宗彥也說,陳建仁認為,憲法法庭對個資保護已有所宣判、國家人權行動計畫裡也提及相關,因此指示政委羅秉成、吳政忠、龔明鑫研議未來是否要成立獨立監督機制。
至於獨立監督機制掌管範疇與設立模式等議題,陳宗彥說,獨立審議重點是展現獨立性、化解社會疑慮,但這個機制面向很廣,成立專責機構也是一個模式,目前需等待3位政委討論過後,再對外說明。
根據國發會去年8月新聞稿指出,憲法法庭憲判字第13號判決提及「由個資法或其他相關法律規定整體觀察,欠缺個人資料保護之獨立監督機制,對個人資訊隱私權之保障不足,有違憲之虞,相關機關應自本判決宣示之日起3年內,制定或修正相關法律,建立相關法制」。(編輯:林淑媛)11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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