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喊暫緩國土計畫 營建署:恐影響民眾權利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7日電)新北市政府今天透過新聞稿說,因民眾不滿國土功能分區劃設,後續將暫緩提送審議程序。內政部營建署表示,國土功能分區劃設與民眾權益息息相關,若暫緩將影響民眾權利,建請新北市府續行辦理。
新北市指出,內政部為推動國土計畫新制,要求地方政府召開公聽會蒐集民意,以推動後續法制作業,經公聽會綜整民眾意見,多數對「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容許使用情形表」草案表達不信任,憂心被劃設為國土保育地區,因此在內政部未能明確訂定管制規則前,將暫緩後續提送的審議程序。
營建署下午透過新聞稿表示,若是劃入國土保育地區的土地,將會確保民眾既有合法權利,其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一定會參考彙整各界意見研訂;新北市府若有意見可適時提出,並可透過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另訂土地使用管制規定,因應地方發展需求。
依照現行國土計畫法第32條及全國國土計畫規定,既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利依法應予保障。營建署解釋,國土保育地區是參考現行區域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各目的事業法令劃設的保育或保護區域等條件,並依照國土計畫法、全國國土計畫訂定的劃設條件進行劃設,若其環境敏感屬性已有變更,建議新北市府可提出相關佐證資料,後續在審議過程檢討調整為適當分區。
營建署說,國土功能分區除國土保育地區外,尚有農業發展地區、城鄉發展地區、海洋資源地區等,其劃設與民眾權益息息相關,若暫緩審議將影響民眾權利,建請新北市府協助續行辦理相關程序。
營建署也提醒,國土計畫中央、地方的權責分工明定於國土計畫法,且營建署自民國106年逐年編列預算,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國土功能分區、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等法定作業,並成立輔導團隊到各地方政府蒐集意見,研議適當處理方式,協助解決相關劃設議題。
營建署表示,針對未來土地使用管制內容,已透過38場次研商會議討論,資訊亦公開在營建署網站「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專區」,並持續彙整各界對於未來管制內容的建議。
營建署說,相關機關、民眾的意見,都將納入管制規則訂定的重要考量,並將儘速進行相關法制作業,新北市府如有提出相關問題,營建署也會全力協助辦理。(編輯:林興盟)11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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