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行政院 監委關注公共工程施工品質與查核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3日電)監察院民國111年巡察行政院會議上午在行政院展開。監委林盛豐關心公共工程相關前置作業不完備,及建築師與營造廠權責不清等議題;工程會則表示,相關議題已提出調整建議,並督促主管機關落實營造廠管理機制。
監察院長陳菊今天率監察委員巡察行政院,會議預計持續至傍晚。監察院透過新聞稿指出,林盛豐今天代表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關注公共工程施工品質與管理查核機制。
林盛豐指出,國內工程面臨5個困境,包含工程相關前置作業不完備、公共工程單價偏低、建築師與營造廠權責混淆不清、營造業法未落實,中小型營造廠商專業待提升,及公共工程查核機制流於形式。
他說,台灣政策目標缺乏穩定性,易受政黨輪替、首長更迭等因素影響,且受到政治人物選舉政見承諾的壓力,鉅額公共工程的規劃與工期評估,往往缺乏完備的前置作業,恐導致計畫反覆變更,導致需求與預算膨脹、工期延宕情事時有所聞。
他還說,台灣公共工程單價嚴重脫離市場價格。據荷蘭顧問公司2017年全球建築工程造價調查,台北的工程造價中間值排名40,僅高於胡志明、雅加達等,廠商為適應低工程造價,只能找無專業能力的小包,型塑了扭曲的採購文化。
另外,林盛豐指出,台灣建築師與營造廠權責混淆不清,與國際有別,導致營造廠專業能力積弱不前,建築師耗費精力應付冗長而無效益的監造流程。
林盛豐表示,現行營造施工品質查核與專任人員專職專任制度未能落實,每年約有400餘位專任工程人員跨2家以上營造廠執行業務;且政府雖明文禁止「租借牌」參與投標,但近5年,公共工程標案因租借牌而遭機關停權的廠商平均每年約146件。
他說,營造業「租借牌」產生承攬能力不足、工程品質降低、工地施工安全風險提高或進度落後等問題,但現行卻未能有效針對營造業租借牌行為主動勾稽示警,過程消極被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澤成回應指出,為強化採購前置作業能力,已研訂相關通案性規範、手冊及參考原則,供各機關應用;而為訂定合理單價與工期,也已提出共同性經費調整建議,供行政院主計總處據以修訂編列基準。
他說,另為健全建築師與營造廠權責,已督促主管機關落實營造廠人員管理及在職回訓機制,並修正相關工程施工品質管理查核作業要點,據以落實務實查核,加強列管。
內政部代理部長花敬群會中說,將持續加強建築師與營造廠人員在職訓練,落實營造業管理,確保營造業從業人員專職專責,防範與遏止營造業租借牌違法情事。
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朱澤民表示,112年度一般房屋建築編列經費已較111年度調高23%至33%,未來將持續考量當時工程物價變化,貼近工程實際造價基準。(編輯:蘇志宗)1111223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