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員金中玉等3人收賄判刑 曾柏瑜王明麗唐聖捷遞補
2022/11/8 17:09(11/8 17:50 更新)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8日電)因新北市議員高敏慧、何淑峯、金中玉遭判刑定讞、褫奪公權,中選會今公告,依選罷法規定,缺額由落選人依得票數高低順序,分別由唐聖捷、王明麗及曾柏瑜遞補為新北市議員。
18年前爆發的台北縣議員收賄販售補助款案,最高法院10月27日駁回被告上訴,現任民主進步黨籍新北市議員高敏慧、何淑峯與無黨團結聯盟市議員金中玉各判5年、4年10月、3年10月定讞,均褫奪公權。
中選會今天公告,高敏慧、何淑峯、金中玉等3人,因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確定,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4條第2項規定,缺額由落選人依得票數高低順序,分別由時代力量唐聖捷、國民黨王明麗及時代力量曾柏瑜遞補,任期至本屆市議員任期屆滿之日為止。(編輯:林興盟)11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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