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女兒發回更裁 林姿妙盼司法趕快調查還清白

2022/3/3 15:41(3/3 16:06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3日電)宜蘭縣長林姿妙的女兒林羿伶涉弊案,宜蘭檢方聲押後宜蘭地院裁定請回,但檢方提抗告,高院昨天裁定發回地院更裁。林姿妙今天說,「希望司法趕快調查清楚,還我們清白」。

宜蘭地方法院表示,林羿伶案今天已分案,並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明天上午將重新召開羈押庭審理,決定羈押與否。

宜檢偵辦宜蘭縣政府108年羅東某土地免徵增值稅,2月22日指揮廉政署展開第二波搜索行動,並約談林姿妙、林羿伶與宜蘭縣農業處長康立和等多人到案。

檢察官複訊後,認定被告林姿妙、林羿伶、康立和涉嫌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林姿妙另涉財產來源不明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勾串、滅證之虞,向宜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但地院審理後認為,林姿妙等3人無羈押必要,裁定林姿妙新台幣80萬元交保,林羿伶、康立和請回。

宜檢之後認為,這起案件確有事實足認被告3人有刑事訴訟法的羈押原因與必要,3月1日依法提出抗告。

高院昨天認為,林姿妙與康立和無羈押必要,駁回檢方抗告確定;但林羿伶部分,高院裁定原裁定撤銷,發回宜蘭地院更裁。(編輯:張銘坤)111030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林姿妙涉弊交保檢方抗告遭駁回 高院: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