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社會安全網 蘇貞昌:成立全國精神照護指揮中心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3日電)為強化社會安全網,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說,中央將成立全國精神照護指揮中心,與地方24小時緊急處置機制對接。經醫師診斷認定的嚴重病人須經法院裁定後才可強制住院,改採法官保留原則。
行政院上午舉行院會,會中通過精神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在院會後記者會中轉述,行政院長蘇貞昌說,這次修正是為呼應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及兒童權利公約(CRC)精神,保障人權,也是回應近來社會各界對鞏固社會安全網的期盼。
蘇貞昌說,經通盤檢討後,這次修法更加強調跨部門推動心理健康促進,包括精進精神疾病患者的個案管理服務、強化醫療及社區為基礎的支持與復健體系,布建地方心理衛生中心,透過修法從機構到社區、從衛生單位到跨部門轉銜都要確保不漏接。
蘇貞昌表示,前端預防與危機處理等面向,也進行全面改善,並規劃配套措施。因應這次修法,中央將成立全國精神照護指揮中心,運用新建立的跨系統風險預警平台,與地方的24小時緊急處置機制對接,形成更有效的防護。
蘇貞昌說,這次修法對強化社會安全網至為關鍵,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衛福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及相關團體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衛生福利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長諶立中表示,這次修法有5大重點,包括強調推動心理健康促進;積極布建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多元化社區支持資源;強化病人通報、精進前端預防及危機處理;強制住院改由法官保留原則,如果要做人身自由拘束的強制治療,須經法官審理;重視病人權益保障。
諶立中說,修法後將服務對象由「國民」擴大為「人民」,包括所有居住在台灣的民眾;將依人口數布建社區心理健康中心,主要是為了完善精神病人回歸社區的配套措施,並強化成癮個案處遇、生活重建。
諶立中指出,針對經專科醫師診斷認定的嚴重病人,修法前如果要強制住院,是由審查會裁定,這次修法最重要的是,強制住院改採法官保留原則,由法院裁定並採參審制,包括法官、精神科醫師、病人權益促進團體等代表組成;且強制住院不得超過60天,聲請裁定次數也以一次為限。
諶立中說,修法後不是依法設立的精神照護機構,將不能提供病人安置、治療服務,避免有些單位、機構、團體以各自的理由去收治精神病人。(編輯:蘇志宗)11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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