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加拉瓜館舍1美元出售 外交部:依雙橡園模式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27日電)台灣政府捐贈給尼加拉瓜教會的外館資產遭移交中國。外交部今天指出,情況緊急且時間有限下,大使館依美國雙橡園處理模式,以象徵性1美元的金額將台灣大使館舍出售給當地天主教教會,並作為公益用途。
台灣政府日前將位於尼加拉瓜首都馬納瓜(Managua)外交館處捐給天主教馬納瓜總教區,但尼加拉瓜「新聞報」(La Prensa)指出,總統奧蒂嘉(Daniel Ortega)下令沒收台灣政府捐贈給教會的外館資產,並移交給中國。
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晚間進一步說明,她告訴中央社記者,尼加拉瓜政府12月10日片面終止與台灣外交關係,並違反國際慣例要求台灣駐尼國人員在兩週內(12月23日前)全數撤離尼國。
歐江安指出,台灣駐尼國大使館為善盡處理境外國有財產的責任,在情況緊急且時間極為有限下,依美國雙橡園處理模式,以象徵性1美元的金額將台灣大使館舍出售給尼加拉瓜首都馬納瓜(Managua)天主教教會,並作為公益用途。
歐江安表示,台灣在尼加拉瓜的其他國有財產,均依國有財產法的規定及程序,在大使館12月23日撤館前完成辦理公開出售。
歐江安說,台灣已與尼加拉瓜首都馬納瓜天主教教會簽訂大使館舍轉讓契約並經過公證,程序合法且產權已屬於馬納瓜總教區教會;尼加拉瓜政府下令沒收台灣大使館並擬轉讓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作法,是非法侵佔、不法移轉,已嚴重違反國際法規範。
歐江安強調,台灣將盡力協助尼國天主教教會,訴諸國際社會共同向尼國政府爭取天主教會的應有權利,並研議相關國際訴訟法律救濟管道。
至於台灣在尼加拉瓜還有多少資產,外交部官員不予評論。
雙橡園模式是指,因擔心1979年1月1日美中建交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強占中華民國原在美國資產,遂於1978年12月23日、建交前7天,以象徵性20美元將雙橡園及大使館、武官處房舍出售給自由中國之友協會。
前外交部長程建人晚間受訪指出,尼加拉瓜並不是一個很上軌道的國家,但平心而論,尼加拉瓜此舉不能說他錯,「因為已經斷交了」。
前駐海地大使楊承達受訪也指出,這次尼國案例確是首次發生,例如南非當年與中國建交後,台灣的館舍並沒有給予中國;至於海地,因為台灣是採租賃模式,也沒有這些問題;韓國部分,則是台韓斷交時因被認定為在清朝所取得財產,因此移交給中國。
楊承達指出,如果館產是在國民黨撤退來台灣前、也就是1949年前,其他國家可能會認定是中國原有的財產,在斷交後便移交給中國;而這次事件,即便訴諸國際法庭仍牽涉國家認定問題,而尼加拉瓜也可能是故意做給中國看。(編輯:蘇志宗)11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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