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促設醫學工程師 衛福部:應徵詢醫事團體建議
(中央社記者郭建伸台北6日電)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召開醫學工程師法草案公聽會,衛福部表示,把醫療工程師歸類為一般專門職業技術人員應無不可,但若要歸類在醫事人員類別的專職技術人員,仍應徵詢醫事團體意見。
這場醫學工程師法草案公聽會,共邀集衛生福利部醫事司長劉越萍和學者、產業人士與會。
產業人士在會中指出,科技日新月異,設立醫學工程師有其必要性,但立法需考慮人才規劃與地區醫院經營。
劉越萍則表示,依據立委提案,可見醫療工程師具有排他性,屬於專門職業技術人員,若與食品技師、律師、建築師等歸為一般專門職業技術人員,應無不可,但若需歸類在醫事人員類別的專職技術人員,仍應徵詢醫事團體意見。
醫師工程師法草案目前沒有行政院版本,僅有民進黨籍立委莊競程、黃秀芳提出立法草案。
莊競程的提案明定,欲成為醫學工程師者的應考資格,需具備國內外專科以上生物醫學工程相關系所畢業,且領有畢業證書者;或專科以上理、工、醫、農系所畢業,並於醫事機構從事臨床工作或於醫療器材業從事製造、維修相關業務3年以上。
莊競程的版本還規定,醫學工程師為醫事機構受僱人員,業務範圍包含醫事機構醫療器材警訊資料、回收通告、安全事件及危險處理作業,並處理器材維修、保養、功能檢視和教育訓練,及電性安全檢測、採購前技術諮詢、臨床試驗醫材安全性等。
此外,草案版本也針對冒用醫學工程師執照、未取得資格擅自執業等制定相關罰則。
醫學工程背景出身的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召委莊競程表示,醫學工程近10年隨科技不斷演進,為提供民眾更安全醫療環境、促進生醫產業發展,並給予醫工系所學生願景,他盼藉召開公聽會聽取專家學者意見,作為立法參考。
醫療器材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何英獎指出,醫療器材從出生到死亡都會用到,但醫材有上萬種,若醫院沒辦法有效管理可能發生醫療糾紛,顯見醫學工程師有其必要,盼台灣循序漸進通過醫學工程師法。
台大醫學院附設醫院醫學工程部主任江鴻生說,隨著科學進步,醫生只拿聽診器看診的時代已經過去,目前臨床醫學需要引進大量的工程概念,醫學工程剛好提供跨領域結合,他讚成未來制定醫學工程師法。
台灣私立醫療院所協會秘書長吳明彥表示,在總額預算下,醫院經營越來越慘,若醫學工程師法通過,肯定會有相對應的考試並產生評鑑制度,起初恐供給不足、薪資增加,造成醫院經營者壓力;他建議未來若立法,一定要考慮評鑑標準和人才階段性規劃。
劉越萍則說,立委提案明定未取得醫學工程師資格而執業者設有罰則,此舉將產生排他性,也會將醫學工程師歸類為專門職業技術人員;但若要歸類在醫事人員類別的專門職業技術人員,仍應徵詢相關醫事團體意見。
劉越萍指出,現行醫療器材管理法授權訂定醫療器材技術人員管理辦法,已訂定醫材製造業者、輸入販賣業者相關條件,也盼醫工界能對醫材管理辦法提供建議。(編輯:康世人)11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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