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門搶救遭求償 消防署:有編預算或預備金支應
2021/10/27 12:53(2023/2/27 13:56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7日電)立委關心消防員因緊急狀況破門搶救,卻遭民眾求償狀況。內政部消防署副署長謝景旭今天表示,現有14個縣市編列相關預算,其他縣市則以預備金支應,目前沒消防員擔負過賠償責任。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聯席會議今天併案審查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草案等案,謝景旭等官員列席備詢。
民進黨立委羅美玲質詢指出,消防員出勤遇到緊急狀況,為了救人而去破門,但有發生被當事人求償的案例,而消防員破門有無SOP。
謝景旭說,這種狀況常碰到,消防員因工作任務,進行火災搶救、人命救助,往往要破壞車輛、建物等,但消防法第19條有規定,執行任務造成民眾損害,有賠償之責,不過有14個縣市編列相關預算,其他縣市則以預備金支應,目前沒有消防員擔負過賠償。
謝景旭也指出,現場狀況瞬息萬變,所有的破壞會有專業認定與依據經驗法則,並非個別判斷,也會與勤區警員、里鄰長大家共同研議,以人命救助為第一要務。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則關心員警值勤安全與配備問題,因為根據審計部報告指出,員警配槍從民國104年度逐年更換,將超過20年以上的手槍更換,但還有17個單位有配發不足等情形;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劉柏良說,目前正在採購中。(編輯:黃國倫)11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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