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遭判14個月 政院譴責北京壓迫港人
2021/4/16 20:37(4/17 08:57 更新)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6日電)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因非法集結等罪,今天遭香港法院判囚14個月。行政院表示,對黎智英等人深表同情與遺憾,更要再次譴責北京當局罔顧、壓迫港人爭取民主與自由的決心。
針對黎智英等香港人士今天被判罪刑一事,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晚間透過新聞稿表示,中國向來漠視人權,自毀「一國兩制」的承諾,踐踏香港的自由民主,世界各主要國家已一再加以譴責、抨擊;而台灣有主權,也重視人權,人民愛好和平,也珍惜自由,才有今天的民主台灣。
羅秉成表示,看到媒體報導香港將爭取自由民主的黎智英等人定罪判刑,深表同情與遺憾,更要再次譴責北京當局罔顧、壓迫港人爭取民主與自由的決心。而此事也讓台灣人民更加戒慎警惕,若有一天不幸被中國併吞,台灣勢將淪為今日的香港,任人宰割。
羅秉成說,只有全國人民團結一致,堅持民主自由,堅守人權價值,才不會讓企圖以各種方式併吞台灣的中國得逞。(編輯:林克倫)11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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