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指小明、小紅境管有差別對待 盼政院檢討
(中央社記者余祥台北9日電)監察委員葉大華、蕭自佑今天表示,疫情期間,陸籍及外籍人士開放入境時間存在差異,小明們採分階段、分齡開放入境也有差別對待,希望行政院依聯合國指引、兩公約及兒童人權公約等相關規範,確實檢討改進。
葉大華、蕭自佑上午召開記者會說明武漢肺炎期間,滯留中國小明 、小紅入境管制措施及權益調查案。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會議4日審查通過調查報告。
葉大華、蕭自佑表示,台灣政府在疫情期間實施的境管措施,陸籍人士及外籍人士開放入境時間確實存在差異,小明們因身分關係,採分階段、分齡開放入境也有差別對待。
監委指出,疫情爆發至今超過1年,小明類型多元,目前可掌握的小明人數約為4681人,影響最鉅的群體應為大約2539名18歲以下長期在台生活、就學,前往中國探親後受疫情影響而無法入境、尚未取得台灣籍的陸籍配偶子女。
他們認為,行政院應就聯合國指引及國際公約下列規範原則逐一審視後,積極強化及改善。
第一,避免歧視、最小侵害原則。應評估針對不同國籍、群體採取不同境管措施是否有其必要性,是否有其他策略可以替代差別對待措施,以及該差異是否會造成社會對某群體的歧視或偏見。
另外,也應評估本案小明因境管措施被揭露身分,對後續返台生活、就學是否會造成負面影響,未來將如何消弭對其權益侵害,有無獲得相應合理的補償措施。
第二,資訊應公開、透明原則。行政院應掌握小明、小紅受影響人數及程度,並就該差別對待的合理性向利害相關人充分說明。除有單一窗口說明相關境管措施、適用範圍及預計持續時間之外,決策過程、緣由及相關資訊、協助管道應更公開、透明。
監委指出,面對疫情,國內指揮中心聘請或諮詢的專家學者,都是以醫療公衛相關專業領域為主,行政院應檢討相關機制應納入人權領域專家,適時跨領域合作,落實防疫政策人權考量。
另外,監委說,依據聯合國疫情指引,相關防疫及境管措施決策過程應強化公開及透明程度,建置人民參與及表達意見的管道。本案涉及主體為兒少,但未見權責機關主動蒐集兒少相關意見,建議教育部、衛福部應以兒少最佳利益為核心考量,納入兒少表意權機制。
因入境管制政策,導致部分小明、小紅滯留中國無法如期返台,影響在台灣居留期間法定183日的計算,以及受教權、家庭團聚等權益。監委表示,行政院應研議陸籍子女因疫情因素無法返台導致未能符合法定「每年在台居住逾183日」要件的彈性處理方案。
葉大華、蕭自佑強調,監院肯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有成,但為促使日後防疫決策在人權考量上更完備,行政院依聯合國指引、兩公約及兒童人權公約等相關規範,確實檢討改進,增益政府人權保護形象。
小明是指2020年初武漢肺炎大爆發期間,因逢春節前往大陸探親的台灣人子女,其因尚未拿到中華民國國籍,目前正申請台灣身分證,受政府入境管制措施延緩入境而滯留中國的一群兒少。
「小紅」是指中國籍新婚配偶,她們與台灣人在中國註冊並公證,返台申請入台證,正計畫來台面談家庭團聚時,遇到疫情嚴峻無法來台。(編輯:蘇志宗)110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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