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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罪違憲 行政院會17日討論刪除刑法第239條

2020/12/16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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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余祥台北16日電)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日前做出第791號解釋,宣告刑法通姦罪、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都違憲,立即失效。為配合完備法律,行政院會明天將討論刪除刑法第239條文以及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

司法院釋字第791號解釋指出,刑法第239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對憲法第22條所保障性自主權的限制,與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不符。

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規定「但刑法第239條之罪,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與憲法第7條保障平等權的意旨有違,且因刑法第239條規定經宣告違憲失效而失所依附。

為配合完備法律,行政院會明天將討論法務部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239條、第245條修正草案以及司法院函送「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修正草案等。(編輯:林興盟)10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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