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務公司兩員工收賄上酒店 監察院通過彈劾
2020/11/12 20:46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2日電)監察院今天指出,港務公司蘇澳港營運處督導方碩堂及技術員王國銘,多次接受承攬廠商招待到有女陪侍的酒店,甚至收受金錢賄賂,已明顯違反公務員服務法,通過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
監察院晚間透過新聞稿指出,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基隆分公司蘇澳港營運處督導方碩堂及技術員王國銘,對於業務上督導或承辦的工程採購案件,多次接受承攬廠商招待,到有女陪侍的酒店場所飲宴,且有未依法令規定辦理採購的情事。
監察院指出,其中王國銘更曾多次收受承攬廠商交付的金錢賄賂,甚至協助廠商違反政府採購法規定,協議不為價格之競爭;以及在民國104年及105年間,藉中元普渡時向在蘇澳港營運處施工的包商人員,詐取新台幣6000元到1萬5000元的「贊普」款項,收為自用的不法行為。
監察院表示,兩人的作為已明顯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監察院今天審查並通過監察委員林國明、陳景峻提案,彈劾方碩堂及王國銘,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編輯:蘇志宗)10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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