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遭內政部廢止 婦聯會將再提訴願及停止執行
(中央社記者余祥台北29日電)婦聯會未在期限內轉型為政黨,遭內政部廢止,婦聯會不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今天遭駁回。婦聯會表示,對於內政部廢止立案堅決不服,將在3日內向行政院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訴願及聲請停止執行。
政黨法民國106年12月6日制定公布並施行後,內政部依法通知婦聯會應在政黨法施行後2年內修正章程轉換為政黨,但婦聯會未在法定期限屆前完成轉換程序,內政部108年12月24日做出處分,通知婦聯會於文到4個月內完成轉換為政黨,屆期未辦理者,將依規定廢止立案。
婦聯會不服原處分,1月22日向行政院提起訴願(行政院3月5日做出訴願不受理),並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今天遭到駁回。
婦聯會透過新聞稿表示,內政部利用不作為延宕婦聯會生機,並以「婦聯會怠於決定」等與事實不符的陳述欺瞞法庭,玩弄法律、濫用職權,實在不可取。
婦聯會表示,婦聯會日前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就代表婦聯會求生存絕不放棄任何機會的態度,北高行今天以「沒有涉及立案是否遭廢止」、「存續自由並未受侵害」等無急迫性理由裁定駁回,婦聯會雖感遺憾但仍可意料。
婦聯會指出,北高行誤認為婦聯會另行申設公益基金會,即對婦聯會結社自由、言論暨表達自由不產生難已回復的損害;但如今申設公益基金會正受內政部、黨產會、衛福部的無理拖延,北高行未能審視政府機關公權力對人民團體自主決議橫加阻撓的事實,令人遺憾。
婦聯會表示,內政部日前要求婦聯會限期改善函,雖未直接廢止立案,但已是預示未來的處分,代表國家權力對人民團體的實質威脅,如今內政部在時限的次日(4/27),立即廢止婦聯會立案並命進行清算,婦聯會堅決不服,將於3日內分別向行政院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訴願及聲請停止執行,以維婦聯會正當權益。(編輯:楊凱翔)109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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