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案件逐年增 萬美玲提案修法提高罰鍰
2020/4/2 20:32
(中央社記者余祥台北2日電)鑑於性騷擾案件有逐年增加趨勢,國民黨立委萬美玲認為,對於性騷擾者的罰鍰過低,未達嚇阻的效果,因此提案修正性騷擾防治法,將罰鍰調高至3萬以上30萬以下,以保護被害人權益。
萬美玲指出,根據衛生福利部的性騷擾事件申訴調查統計,性騷擾案件數由民國96年154件,至107年攀升到546件,顯見性騷擾案件有逐年增加趨勢。
萬美玲表示,性騷擾對於被害人身心造成重大的影響,但以107年為例,因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第20條及21條遭裁罰件數為287件,裁罰總金額為584萬3500元,平均每案裁罰金額僅2萬360元,難嚇阻性騷擾事件的發生,有提高罰鍰的必要。
因此,萬美玲提案修正性騷擾防治法第20條,對他人為性騷擾者,從原本處新台幣1萬以上至10萬以下罰鍰,調高至3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以達嚇阻之效。
此外,萬美玲認為,性騷擾案件兩造存在教育、訓練、醫療、公務、業務、求職或其他相類關係者,被害人往往受限於現實狀況而不願聲張,所遭受的痛苦更勝於一般性騷擾案件,往往成為統計上的黑數,監察院調查報告也曾針對軍中性騷擾案件黑數嚴重而糾正國防部。
萬美玲指出,性騷擾防治法第20條對於因特定關係為性騷擾者雖有加重罰鍰的規定,但第25條有關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行為者的處罰,卻沒有針對具有特定關係者加重處罰,顯有疏漏之處,有必要比照第21條法條予以加重。
萬美玲所提性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目前已經在立法院一讀付委,待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編輯:鄭雪文)109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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