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師孟:監察權是唯一能制衡司法的權力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24日電)監察委員陳師孟今天表示,台灣司法是黨國思想最後防線,而非正義防線,若司法不能受到任何一個權力制衡,那司法獨立就是司法獨裁,而台灣法官,既非民選也不經國會同意,沒有一個可制衡單位,因此監察權是唯一能制衡司法的權力。
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無罪確定,陳師孟擬約詢北院承審法官唐玥,近7成法官連署反對,陳師孟在部落格「尖尾週記」自嘲,說他被朋友形容是「死豬不怕開水燙」,還說法官若被監委約詢法律見解就自我限縮,這種想法是「集體玻璃心」;台北市長柯文哲上午受訪時說「可是死豬不會動啊」,並提到世界各國都是三權分立,台灣的五權分立「好像怪怪的」。
監察委員高涌誠、陳師孟,下午針對國民黨位於中興山莊的都市變更案召開記者會,媒體會後詢問陳師孟對此議題的看法。
陳師孟指出,他聽不懂柯文哲的話,即使台灣是世界首創監察權,也要了解有無道理及價值,不能說是世界唯一就不需要。過去他也認為監察院、考試院是盲腸,因為西方民主國家都是三權分立,只有中華民國是五權分立,國父孫中山是否自作聰明加了不必要的兩權。
不過,陳師孟說,他3年前才徹底醒悟,現在的看法是,考試權不應該提升到行政、立法、司法的層級而自成一權,但監察權絕對有必要,特別是在台灣。
陳師孟解釋,台灣司法是黨國思想最後的防線,而非正義防線,如果司法沒辦法可被任何一個權力制衡,那司法獨立就是司法獨裁,因此只有憲法賦予的監察權可以制衡司法,並彰顯監察權的價值與意義。
「為什麼例如美國不需要監察權?」陳師孟舉例,美國的州法官是選舉出來的,若法官亂判將由選民直接制衡,沒有所謂的終身制;聯邦法官則是由總統提名、國會通過後任命,民意仍然有辦法制衡。
陳師孟強調,只有台灣的法官,既不是民選也沒有經過國會同意,沒有任何一個可以制衡的單位,因此「監察權是唯一能制衡司法的權力」。若未來台灣走向陪審團等比較好的制度,當法官不能夠「朕說的算」時,法官則不是判生、判死,而是判多、判少,法官權力能受到適當壓制。
7成法官連署反對陳師孟約詢唐玥。陳師孟回應,今天不談此議題,如果想知道他的全盤想法,可以在他的部落格上了解;選舉將至,有一名律師提醒他,選舉的某一方要利用他選舉操作,他對於這個行為絕對不會原諒、也痛恨自己成為選戰工具,因此或許可以等到選舉結束後,再來談論此議題。(編輯:謝佳珍)10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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