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敬老遽增8成 監委:地方盼中央訂統一標準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6日電)監委調查發現,地方政府每年發放重陽敬老禮金等20種中央法定以外老人福利現金給付,核發金額從100年至107年遽增幅度高達8成;有地方代表建議由中央訂定統一發放標準。
監委江綺雯、監察院副院長孫大川今天召開記者會,公布調查報告。
調查報告發現,各地方政府發放的中央法定以外老人福利現金給付有20種名目,包括重陽敬老禮金、老年市民三節禮金、百歲人瑞敬老禮金、65歲以上老人重陽節敬老金及禮品、敬老福利津貼、鑽石婚夫妻禮金、百歲人瑞禮金、敬老三節慰問(助)金、安老津貼、歷經戰地軍管期間老人慰助金等。
江綺雯說,調查下來,僅有台北市、新竹縣、彰化縣有排富條款;排除重複領取的縣市也僅有新竹縣、新竹市、基隆市。
江綺雯表示,這些中央法定以外老人福利現金給付,核發金額從100年的48億元,遽增至107年的89億元,增幅達8成之多,相當可觀。
孫大川說,隨著老年人口數持續攀升,地方政府每年核發人數從100年的286萬人次,逐年成長至107年的368萬人次。
江綺雯指出,如果從各地方政府核發金額占社政單位社福支出的比重觀察,107年已超過1成者包括桃園市、新竹縣、澎湖縣、新竹市及連江縣等5縣市,其中新竹市占比更超過4成,換句話說,新竹市社會處每10元的社福支出中,就有4元用於發放現金給付;核發金額占地方社政單位老人福利經費比重,107年占比已逾3成者包括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彰化縣、嘉義縣、澎湖縣、連江縣等7縣市;其中新竹市及連江縣所占比重甚至高達6成以上。
江綺雯表示,調查過程,有縣市代表表達「希望有人來做黑臉」,因為民意高漲,他們也要選舉,建議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統一的發放標準。
江綺雯呼籲,行政院應督促所屬積極研議有效改善對策,避免隨著老年人口不斷攀升,加重財政負擔,排擠、影響福利服務所需經費。(編輯:楊玫寧)108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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