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致人於死 江啟臣擬提修法增列死刑
2019/2/2 13:34(2/3 00:50 更新)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2日電)對於台中市大里區今天發生酒駕累犯肇事撞死兩名機車騎士,立委江啟臣發文指出,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最高只能處10年有期徒刑,他將草擬刑法修正案,增列死刑及無期徒刑。
台中市大里區國光路清晨發生酒駕累犯開車撞死兩名機車騎士的悲劇。江啟臣表示,台中市幾天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3死3傷,結果是酒駕肇事;今天清晨又發生酒駕遭吊照還再犯,逆向連撞8車奪2命,他決定提案修法,將酒駕肇事致人於死者,增列死刑。
江啟臣指出,飆車行為致人於死可以處無期徒刑,但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最高卻只能處10年徒刑,實在不合理,對於酒駕肇事造成死傷的行為,應該要讓其付出應有的代價,讓肇事者不再有上路的任何機會。
江啟臣表示,他已經草擬刑法第185條之3條文修正草案,對於酒駕肇事造成死傷者,增列死刑、無期徒刑等法定刑,讓法官對於惡性重大者有更大的裁判空間。(編輯:吳佳穎)108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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