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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境外勢力介入選舉 政院修法禁刊播競選廣告

2018/12/13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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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侯姿瑩台北13日電)為防止境外勢力介入國內選舉,行政院今天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遏止中資等境外勢力直接或間接在台灣刊播競選廣告。

九合一選舉雖落幕,但境外勢力介入選舉等議題持續引發關注。行政院長賴清德在行政院院會中裁示,這次選罷法的修法主要是為了強化防杜黑金、假訊息、境外勢力介入選舉、罷免活動,以促進選舉、罷免廣告資訊公開透明,並改進選舉作業,使2部選罷法規範一致;修正草案後續將送到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於院會後記者會指出,這次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的修正包括增訂競選、罷免廣告的刊播者、出資者姓名等資訊應公開,而公開內容及方式由中選會定之;禁止境外(外國、陸港澳)資金資助競選、罷免廣告;媒體負留存廣告資料之義務,供主管機關查驗,內容及方式由中選會定之。

根據修正草案規定,報紙、雜誌、廣播電視、提供數位通訊傳播服務者、網路業者或其他媒體,刊播競選或罷免廣告,應進行查證,不得接受外國、陸港澳資金直接或間接委託刊播的競選或罷免廣告;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1000萬元或廣告費2倍以下罰鍰。

根據草案說明,這項新增條文是為遏止外國勢力藉由委託播送廣告,影響台灣國內選舉或罷免活動,增訂外、陸、港、澳資直接或間接在台灣刊播競選或罷免廣告的規定,同時,課予刊播業者以及仲介刊播廣告者,負有查證委託經費是否屬於外、陸、港、澳資的義務。(編輯:林興盟)107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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