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窮盡訴訟再年改釋憲 仉桂美:損害已嚴重造成
(中央社記者李淑華台北9日電)監察院通過年改釋憲聲請案,主提的監委仉桂美今天說,監察院受理多達96件陳情,監院是所謂的「人權院」,如待窮盡一切訴訟而不可得時再來釋憲,為時已晚,損害也已嚴重造成。
監察院院會今天討論年改釋憲案,會中就是否提出年改釋憲聲請案進行表決,結果以14票對11票通過。監察院通過的聲請解釋憲法理由書,內容多達125頁。監察委員仉桂美、劉德勳、包宗和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
仉桂美指出,目前年金權益受損的相關公教人員所提的救濟案,保訓會收到9萬多件;教育體系部分的上級訴願機關為行政院,全部加起來有15萬、16萬件,人數將近20萬人,是相當龐大的社會成本。而監察院也受理多達96件陳情。
她說,反對提出釋憲的一方認為,為什麼不窮盡所有的救濟而不可得再來談釋憲,「我不知道這觀點從哪來?」為什麼要窮盡所有的訴訟而不可得,人民的權益可以這樣踐踏?更何況監察院是所謂的「人權院」,在比例原則上一再強調要採損害最小的方式,「如果當你窮盡一切訴訟而不可得的時候,再來釋憲,我想為時已晚,損害已嚴重造成」。
仉桂美強調,根據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的第5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中央或地方機關,於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因行使職權與其他機關之職權,發生適用憲法之爭議,或適用法律與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而監察院是根據憲法第95條、96條行使職權,憲法賦予調查權,「我們受理無窮陳情案,進行調查,然後送請大法官會議解釋,這很清楚的,於法有據。」
對於大法官5日做出不受理黨產條例釋憲案,認為釋憲應針對行使職權且限於主管機關的主管條文,仉桂美提出反駁。她質疑,「請問我們現在700多號的大法官解釋,過去限於主管機關的主管條文才可能提出釋憲嗎?」
仉桂美指出,監察院到目前提出55件釋憲案,「有哪個是我們主管條文?幾乎全是其他機關,法源何在?憲法賦予我們監督文武百官、所有中央地方機關而來的釋憲權」。
她說,監察院今天通過年改釋憲聲請案,這是監察院大家多數的態度問題,「監察權不能自行萎縮」;監察院是本於職權提出所謂的違憲聲請案。
她也舉例,監察院針對涉及監察委員的退撫條例聲請釋憲,大法官做出589號釋憲,這個業管機關是考試院,照樣也釋憲成功。
仉桂美說,如果過去可發揮充分監督政府的功能,憑什麼現在不可以?監察院的釋憲權,如果只限於本身主管的法令,「形同廢掉監察院的釋憲權,這萬萬不可接受的,而且是挑戰憲法賦予我們的釋憲權」。在這當下提出這項釋憲聲請,有劃時代的特別意義,回歸憲法正途,這是每一個機關及人民必須遵守的。
劉德勳則認為年改違反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因此提出釋憲聲請。
包宗和認為,年改違反信賴保護原則。有人因為年金被砍,影響生涯規劃,政府無法取信於民。他殷切期盼大法官本於社會良知受理此案,並做出專業的解釋。
媒體問到5日大法官才「不受理」黨產條例釋憲案,是否擔心年改釋憲案也會不被受理?仉桂美說,大法官個案審查,一案歸一案,希望大法官發揮專業良心,回歸憲法位階去解釋。(編輯:李信寬)10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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