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聲請釋憲 黨產會盼司法院不予受理
2018/7/11 20:19
(中央社記者李淑華台北11日電)司法院10日召開黨產條例違憲疑義案說明會,黨產會今天已將意見書全文公告上網,主張監察院聲請釋憲不合法,希望司法院不予受理。
監察院就黨產條例聲請釋憲,司法院大法官會議10日召開憲法法庭進行准否審查。監察委員仉桂美提六大論點,籲各憲法機關善盡憲法忠誠義務,維護憲政,保障監察權的完整性。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今天就大法官審理監察院聲請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違憲疑義案件召開應否受理說明會的意見書公告上網。這份意見書多達23頁。
意見書中強調,這項監察院聲請釋憲案不合法,敬請司法院不予受理。
其中指出,監察院雖稱因人民陳情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下稱黨產條例)涉有違憲疑義而立案調查,並於調查完竣後以黨產條例違憲疑義等,而據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簡稱大審法)第5條第1項第 1 款規定聲請釋憲。
但黨產會認為,這項聲請釋憲案實非監察院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致生疑義,且黨產條例也非監察院所適用之法律, 監察院並未具體指明行使職權而有憲法疑義或適用法律牴觸憲法之處,「本件監察院聲請難認合於大審法第 5 條第 1 項 第 1 款前段、後段之要件,就本件聲請 大院依法應予以不受理」。
黨產會所提意見書中認為,這項監察院聲請解釋案不符合聲請要件,希望司法院不予受理。此外,黨產會也認為,本件監察院聲請解釋案若經司法院受理,除有牴觸大審法第 5 條 第 1 項第 1 款之規定外,也牴觸憲法「權力分立」原則,恐造成各憲政機關未來在非屬職權行使情況下,仍大量聲請釋憲的負面效應。(編輯:黃國倫)107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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