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東海豐養豬場採購不當 監院促改善
(中央社記者李淑華台北10日電)監察委員林雅鋒調查台糖「東海豐負壓水濂及綠能設計豬場」採購案,過程確有疏漏不當,以及農委會相關作為不主動積極,今天要求行政院督促經濟部、農委會檢討改善。
監察委員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台糖公司配合政府養豬場沼氣發電政策,於106年辦理包含勞務及統包工程在內,合計新台幣6億餘元的「東海豐負壓水濂及綠能設計豬場」採購案,遭檢舉疑涉弊端等情。經調查發現,台糖公司採購過程確有疏漏不當。
監察院交通與採購委員會於今天通過監察委員林雅鋒提案,要求行政院督促經濟部、農委會檢討改善。
調查報告指出相關缺失,包括勞務採購案預算金額為2205萬元,既屬「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8條第3款明定的「巨額採購」,依台糖公司分層負責明細表,採「限制性招標」應由董事會(長)核定,卻率由總經理為之,核有欠當。
監委表示,最有利標係讓政府機關在既定之預算規模下購得最適標的,以避免惡性低價搶標致生工期延宕及品質堪慮情事,台糖公司採用「最有利標」辦理本案統包工程採購案的決標作業,既屬異質性的工程採購,分別業經該公司採購審查小組及上級機關核准在案,尚難缺乏客觀具體事證之下,即因其未採「最低價」決標而逕指其有所違失。
此外,農委會畜產試驗所主管人員接受監察院詢問時表示,「本案涉及養豬場設計以及後端的廢水處理,沼氣發電比較涉及環工專業,又有景觀工程,我覺得用最有利標合理」等語,既屬代表中央畜產試驗研究機關,以及從實務多年經驗所為之專業論述,自堪以採信,故難證明該公司就此決標作業有所違失。
監委強調,台糖公司既自認本採購案將可促使東海豐養豬場成為國內示範性沼氣發電及整合型畜殖園區,經濟部後續自應落實監督查核,以確實達成採購效益。(編輯:林興盟)107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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