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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產會指大孝大樓案空前絕後 國民黨稱合法

2018/6/26 12:59(6/26 19: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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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26日電)不當黨產委員會調查報告指出,國宅興建案中,未有單獨興建並出售辦公大樓,大孝大樓案是空前絕後。國民黨指出,大孝大樓的標售、買賣完全合法,黨產會刻意扭曲,罔顧事實。

黨產會上午就「大孝大樓案」舉行聽證程序,釐清兩爭點,一是,大孝大樓是否為國民黨以違反政黨本質或其他悖於民主法治原則方式所取得的「不當取得財產」;二為,倘若大孝大樓是國民黨的不當取得財產,因建物及土地已移轉於他人所有,黨產會應否向國民黨追徵價額與價額如何計算。

黨產會調查報告指出,大孝大樓的興建與出售包括在民國66年間開始規劃的古亭區新隆里都市更新國宅興建計畫內。台北市政府函曾指出,「台北市轄境內歷年來的國民住宅興建案中,除新隆里國民住宅計畫外,其餘國民住宅興建計畫案未有另外單獨興建並出售辦公大樓情形」,黨產會指出,大孝大樓的興建與出售案是空前絕後案例。

報告指出,大孝大樓興建過程中,台北市政府函詢各機關承購意願,台北市警局等皆表達意願,但最後卻未讓政府單位承購,而是轉而決定整棟標售,並由國民黨借民眾服務總社名義標得。

調查指出,國民黨以執政優勢政黨地位,以私函方式透過北市府國宅處協調原具有優先購買的單位,又藉由非營利社團的投標資格限制排除其他可能競爭對象,讓民眾服務總社標購大孝大樓,違反政黨本質及民主法治方式。

代表國民黨出席聽證會的行管會主委邱大展表示,大孝大樓的標售、買賣完全合法,黨產會刻意扭曲法令,罔顧客觀事實,以達到抹黑目的,深感遺憾。

邱大展指出,調查報告指國民黨以私函影響政府決策,排除警察局、環保局等需求,實情是中正紀念堂管理處曾表示,希望大孝大樓盡量單純使用,避免出售太複雜單位,以維護中正紀念堂安全。他也提出台北市銀行等9個單位最後都無意承購,這部分黨產會為什麼不提。

邱大展表示,若是黨產會所述,國民黨借「民眾服務總社」之名標購,則可依當時的土地登記規則第86條規定於爾後以「更名」方式登記,可免負擔任何稅賦,但國民黨於民國83年3月3日以「買賣」方式向民眾服務總社價購,並繳納相關契稅新台幣754萬餘元。

他說,借名登記有一定條件,要有協議書,且不用辦移轉,直接更名,不必繳稅金,但此案明明是買賣。

國民黨指出,黨產會針對大孝大樓標售的合法性,在無具體事證情形下,不實推測台北市國宅處於招標前已決定得標對象為國民黨中央委員會,並空言國民黨運用不當影響力設定招標條件確保別無其他投標競爭對象,刻意忽視實際各需用機關無法編列預算的事實。

邱大展說,國民黨也是根據黨產會的調查資料做陳述,為何兩方的資料差距這麼大,「是誰在抹黑」,這讓他想到「曾參殺人」,國民黨將保留對黨產會相關人員追訴涉偽造公文書刑責的權利。

黨產會指出,國民黨借民眾服務總社名義,以新台幣4.34億元標得大孝大樓,國民黨再以13億元轉售,若最後認定為不當取得財產,將追徵7.8億餘元。(編輯:謝佳珍)10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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