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 政院應設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會報
2018/5/21 18:45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21日電)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修正草案,明定行政院應設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會報,由行政院長任召集人,加強國家化學物質相關業務的決策及協調。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修正草案。草案明定,為加強負責國家化學物質相關業務的決策及協調,並交由相關部會執行,行政院應設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會報,由行政院長擔任召集人。
為強化事故預防,草案明定,毒性化學物質及經環保署指定公告具有危害性的關注化學物質,其相關運作人除應積極預防事故發生外,也新增,需指派專業應變人員或委託專業應變機關,於事故發生時,採取必要處理措施。
草案明定,專業應變人員應參加環保署自行或指定機關辦理的訓練及再訓練,並保存訓練紀錄,專業應變人員的相關辦法,由環保署定之。另外,製造、使用、貯存、運送毒性化學物質者,應設聯防組織,並檢送設立計劃報請主管機關備查,輔助事故發生時的防護、應變及清理措施。
草案也明定,地方主管機關應將毒性化學物質運作人依法申報的運作場所全廠及內部配置圖副知消防機關,以利消防單位掌握資訊。
對於未依規定申請許可證而擅自製造、輸入、販賣毒性化學物質者,現行條文規定,若因而致人於死,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但草案加重罰則,得併科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金。
由於仍有部分條文,朝野立委與行政單位未達共識,因此,會議主席、代理召委的民進黨立委吳玉琴宣布將草案交付黨團協商。(編輯:李信寬)107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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