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駐處徵才遭疑薪低 外交部:符當地法律
2018/5/12 11:48
(中央社記者侯姿瑩台北12日電)駐胡志明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在官網貼出招募懂中文、柬埔寨文、越南文雇員的訊息,遭質疑薪資過低。外交部今天表示,薪資符合越南法律規定並參酌當地生活條件,並無不妥。
外交部駐胡志明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7日在網站上貼出徵才訊息,將聘用一名懂中/柬/越文的雇員;試用2個月,試用期間月薪250美元(社保費等另計),期滿調升。
風傳媒11日報導,新移民第二代、美國夏威夷大學社會學博士何景榮在臉書上嘲諷表示,政府祭出每月新台幣7500元的「高薪」,來徵聘新南向國家的三語人才。
對此,外交部發言人李憲章回應表示,駐胡志明市辦事處在網站貼出徵才訊息,基於推動業務需要擬增聘「當地雇員」一名,試用期間薪資250美元,加上社保費54美元,合計約304美元;試用期滿後將視實際工作表現調整薪資。
他說,這項職缺的相關待遇及薪資條件依據並完全符合越南勞動法相關規定,也參酌當地物價生活指數擬定,「並無不當之處」。
李憲章說,駐處訂定試用期間的薪資並無不妥。(編輯:郭萍英)107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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