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扁案再出手 陳師孟查換法官程序是否有隱情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10日電)監察委員陳師孟今天立案調查台北地院2008年間更換扁案承審法官程序,他說,換法官的動機跟時機都非常可疑,若換法官確實不合法,等於是解開扁案後面審判最樞紐的問題所在。
監察院今天表示,台北地方法院2008年12月25日召開庭長會議,就原抽籤分由法官周占春等審理的「前總統陳水扁被訴四大案」,決議併入法官蔡守訓等法官審理的「吳淑珍等被訴貪污案」,造成各界質疑「中途換法官」、「大案併小案」及「專業庭併一般庭」等疑慮。
陳師孟說,換法官照理講,有絕對必要的時候才會換法官。通常是法官生病、特別的出國等情況才會提出換法官。之前扁案由周占春抽到,特偵組兩次聲請羈押阿扁,周占春都裁定駁回,沒有羈押必要,只要限制住居。
陳師孟說,過了幾天台北地院開始換法官,換法官的同一天,特偵組對周占春的裁定提出抗告,隔兩天抗告成功。當時有法官自行提出要調查「換法官」的真相,他也蒐集不少內部資訊,顯示整起換法官程序確有隱情,有政治動機。
陳師孟指出,阿扁的四大案轉入蔡守訓手中,不久阿扁就被判無期徒刑。他說,如果換法官本身不合法,有政治操控,等於是解開阿扁後面審判最樞紐的問題;有法官認為,換法官程序不合法,所做的裁定應自始無效。
有人呼籲重審扁案,陳師孟認為,這個案子才是影響後面所有審判的關鍵,雖然蔡守訓只是判一審,但所有台灣社會對阿扁的刻板印象都來自蔡守訓的一審宣判。
陳師孟說,「法定法官原則」是民主法治的基石,台北地院卻以「訴訟經濟及避免判決歧異」為由,在四大案訴訟進行中更換承審法官,究竟本案真相為何?台北地院高層更換承審法官的時機、動機是否確有隱情?有無不當適用與隱匿相關分案規定及施壓部屬情形?是否違反「法定法官原則」等,均有深入調查之必要。
他指出,美國紐約大學教授孔傑榮在2009年曾投書南華早報,就阿扁羈押和換法官的必要性,提出十點具體質疑。
陳師孟說,換法官案牽涉法官人數至少10人以上,調查須花較長時間,調查結果若有問題,對陳水扁目前處境會有很大的改變,而司法院也必須正視問題。他也不排除在調查換法官案的同時,發動調查如前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教唆偽證案等個案。
陳師孟上任監委後,將扁案視為調查重點,首案查前檢察官編導諷扁行動劇。陳師孟今天也對中央社記者說,他調查諷扁行動劇,是調閱行動劇後某幾天的庭訊紀錄,了解是否受到行動劇影響,非有媒體所稱是秘密調閱陳水扁所有偵訊筆錄。(編輯:李信寬)107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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