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冠大樓倒塌 內政部台南市府遭糾正
2017/12/7 21:45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7日電)去年2月6日美濃地震造成台南市維冠金龍大樓倒塌,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察委員林雅鋒及仉桂美提案,糾正內政部及台南市政府,要求檢討改正現行建築法規及管理制度的運作。
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王榮進晚間告訴中央社記者,尚未收到監察院糾正案文,待收到後依相關程序處理。
監察院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內政部營建署對於維冠金龍大樓造成115人死亡、104人輕重傷事件,猶不思全盤檢討建築法制,僅於去年8月24日訂頒「強化建築物施工管理作業原則」等不具強制性「非行政程序法」所謂的行政指導,供各縣市參考。
監察院指出,從各縣市政府自行訂定自治要點統計顯示,訂有主管機關必須派員勘驗規定的部分極少,甚或全部無須派員勘驗,致施工勘驗制度形同虛設,營建署有重大違法失職之處。
監察院說,營建署作為全國最高建築主管機關,無視營建署組織條例第2條管理「建築業」的權責,在現行法律機制下,就各建設公司每年的家數與推案數全無掌握,且將對建設公司的管理制度、方式及監督職權,竟全推諉於經濟部「公司法」規制,就「建築業」整體法令設計與規劃付之闕如,顯有重大違失,難辭廢弛職務之責,亟待改進。
此外,監察院指出,台南市政府身為地方最高主管機關,針對維冠金龍大樓倒塌,「自難謂無疏失」,台南市政府現行建築施工管理與勘驗制度仍待檢討改進,才能確保居住安全。106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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