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反間諜法細則 陸委會籲尊重人權
(中央社記者繆宗翰台北7日電)中國國務院昨天通過反間諜法細則。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今天表示,該法主要目的是強化中國大陸內部控制,但外溢負面效應勢必引起外界高度疑慮,陸方應尊重人權保障。
中國國務院6日發布「反間諜法實施細則」,除針對境外組織、代理人、敵對組織、間諜器材等做出定義,還認定「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等,屬間諜行為外的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今天下午舉行例行記者會。邱垂正對相關提問表示,據初步了解,反間諜法實施細則主要擴大間諜以外「其他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範圍。將「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顛覆國家、推翻社會主義制度、製造民族糾紛、組織利用邪教」等行為納入。
他表示,細則也定義所謂的「境外個人」,即不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會見中國大陸境內有「危害國家安全」嫌疑的人員,也會被視為違害國家安全。
邱垂正指出,反間諜法實施細則與中國大陸國家安全法、網路安全法、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管理法等法案一樣,主要目的都是強化中國大陸內部控制,但外溢負面效應勢必引起外界高度疑慮。
他表示,此法案不僅擴大「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範圍,尤其對於「分裂國家」等行為模糊定義,與法律不確定性概念,伴隨可能法律責任,不僅可能衝擊兩岸關係,也勢必嚴重影響中國大陸人民與國際社會交流,以及殘害國際人士言論表達及宗教信仰自由。
邱垂正說,李明哲案才於日前宣判,政府也將持續關注相關訊息,並掌握相關法規後續執行狀況。
他並呼籲陸方,藉由法制化措施處理有關國內安全事宜時,仍應注重人權保障,遵守正當法律程序,並尊重言論自由表達與教信仰自由等普世價值,才能避免爭議,有助整體政治、社會環境健全發展。陸委會並提醒國人赴陸要注意陸方相關規定與自身人身安全。106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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