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補助款門檻無共識 立院10日表決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7日電)立法院今天朝野協商政黨法草案,政黨補助款門檻要由現行得票率3.5%降為3%或更低,朝野無法達成共識,主持協商的立法院長蘇嘉全說,大家回去再想一想,週五就會送院會處理。
蘇嘉全下午召集朝野協商政黨法草案,草案中第22 條,是攸關政黨領取補助款門檻,現行規定是最近一次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得票率達3.5% 以上政黨,得編列年度預算補助。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林為洲說,國民黨團已經有明確版本,和親民黨團一樣,就是降為3%;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總召徐永明則說,要考量那些有一定選票,但沒辦法取得不分區立委席次的政黨,讓政治光譜更多元,盼能降到2%。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則說,政黨各自主張,今天協商也不可能有結論,門檻要不要再往下降,就列為院會處理時表決的事項。
另外,草案中第8條及第14條,則是規範政黨名稱或簡稱、標章等,有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不予備案。
出席協商的內政部長葉俊榮說,現在對政黨採低度規範,只須備案,不是許可制,但若政黨名稱過度不雅、不適當,才有機制能低度規範,盼立委支持。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說,如果政黨名稱違反憲政秩序價值或侵害他人權利的話,可以不予備查,建議內政部留一點空間,再想一想要用什麼樣的字眼,能符合實際需求,也不會產生疑慮;若最後還是維持「公序良俗」條款,「協商共識可能簽不下去」。
蘇嘉全會後受訪時表示,基本上大家都有共識,只剩3條條文需要再回去想一下,一個是政黨補助款門檻到底要3.5%、3%或2.5%,各政黨有不同看法;另外對於未來政黨登記名稱、標章,若有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不予備案,很多立委認為定義要更明確,這個星期五就會送院會處理。106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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