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交接條例 曾永權籲107年底前完成
2017/9/23 18:34(9/23 18:45 更新)
(中央社記者侯姿瑩台北23日電)前總統府秘書長、前立法院副院長曾永權今天表示,政權交接制度立法應避開敏感時間點,呼籲朝野明年底前完成總統交接條例立法,建立法制化制度。
曾永權出席台灣研究基金會創辦人黃煌雄主辦的「總統直選與民主台灣」學術研討會,與前行政院長張俊雄以「3次政權和平移轉的實踐與檢討」為題,分別發表演講。
曾永權表示,台灣主要政黨都知道總統交接法制必要性與重要性,但無法完成立法主要原因可能包含立法時間點與政治考量。如果在一般時間推動立法,法案不具急迫性,很容易就被晾在一旁,但選舉期間前後,各黨的政治考量就會出現。
他說,以西元2008年與2016年立法院有關交接條例提案為例,將卸任者會傾向堅持憲法賦予自己的職權不應受侵犯與貶損;將繼任者擔心現任者在卸任前夕留下爛攤子,大多主張限制現任總統職權。
曾永權表示,另一個原因是各黨對交接涵蓋範圍有不同意見,有的認為應以政權或政府交接為名,包括整個行政權交接;有的提案則是認為交接法制應僅限於總統府。此外,憲法賦予總統的權力在看守期間是否應受限制也有不同意見。
他說,立法要避開敏感期,朝野有共識部分可先立法。如果對限縮總統職權無法達共識,可先立法提供當選人必要交接資源,其他部分再慢慢完善。不侵犯與貶損現任總統職權是關鍵立法方向,而國家檔案保存與交接須中立化。
曾永權表示,明年底前距下次總統大選還有1年多,是完成法制化很好的時機點。他呼籲朝野立法委員把握這個時間點,完成立法。
另外,擔任主持人的前行政院長唐飛表示,以2016年為例,4個月看守期太長,往後應避免。1060923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